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对数字媒体艺术的概念与特征、发生与发展、艺术类型、审美价值、技术特性、创作规律、传播方式、行业应用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认知程度,以及对互联网、影视、数字娱乐等相关行业中新近出现的新思维、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与新业态的关注程度;同时考察学生运用数字科技与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智能媒体设计或先进影像创作手段,具有跨媒介内容设计与创作能力,以及利用交互设计促进社会创新与科技进步,解决社会发展中复杂问题的能力。本科目要求考生能够较为清晰地掌握美学、艺术学、传播学、数字媒体技术等基本概念与基本知识,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对数字媒体艺术领域内诸多理论与实践的现象、问题、命题进行较为深入地分析与论述。5.艺术类型,如数字影像、网络交互媒体、数字游戏、数字装置艺术、1. 网络与智能媒体技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5G、物联网、大数据、人机交互、web 前端技术、三维引擎等2. 数字影像技术:CG 特效、运动捕捉、面部识别、超高清视频、全息3. 相关设计:产品设计、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用户体验设计、综合利用所学知识,对数字媒体艺术领域中出现的新的理论观点、艺术现象、审美趋向、实践应用、社会问题等诸多焦点热点问题做多方位、多层次的考察与研究,并能做出包含独到见解的深入分析和论述。主要有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设计题、论述题或材料分析题等。廖祥忠、吕欣合著《数字媒体艺术导论》、廖祥忠著《数字艺术论》、贾秀清等合著《重构美学:数字媒体艺术美学本性》、高鑫著《技术美学研究》、姜浩译《认识设计思维》、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吴军《浪潮之巅》、赛佛林《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现代传播》近两年各期、《互联网周刊》近两年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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