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论文博士等采取相同的考核程序同时进行。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按照符合清华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清华大学2022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5)前六学期学业成绩单及前六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三)公开招考博士生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申请人需于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登录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⑤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位。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注:外语专业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提供在学证明); 5)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初稿);已发表论文;注1: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推荐信原件书面版待院系后续通知(具体时间待定)邮寄到法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注2: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无学术不端行为。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人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逐一审核并独立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取全部参评专家的平均分作为该申请人的最终成绩。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位报考导师的申请人分别排序)以招生计划为据按不大于1:3的比例遴选出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每位考生的考核包括不少于60分钟的专业书面测试和不少于30分钟的专业综合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专业基础知识、外语能力等。同一面试小组的全体考生同时参加专业书面测试,测试目的是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和写作能力。
三、推荐拟录取名单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对每位导师名下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如果有导师未完成招生指标需要调剂,必须在报考方向、笔试试卷、面试小组均相同的考生中择优调剂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law.tsinghua.edu.cn
对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1334,
电子邮箱:law52@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21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