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现就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经济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并按院系排名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二、复试时间
2022年3月30日上午9:00。
三、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和大学有关规定,经济学院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140%的差额比例确定我院复试名单。
四、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同时考生可自愿提供个人专业能力与潜质相关证明材料供复试小组综合评价参考。
2、经济学院复试将采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现场全程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学院将于3月28日和29日下午组织面试的测试和预演
3、复试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大基本方面。
4、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3月26日之前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7)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和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以上(1)(2)(3)(4)项为必须项,(5)(6)(7)项由考生根据院系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响无法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及时向我院说明情况。
5、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按照相关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报及时提交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我院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1.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2)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申请我院调剂。
(3)一志愿报考我院、我校的调剂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拟录取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本院网站(https://se.ucass.edu.cn/)向社会公布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将做适保护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享受初试加分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排名)于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于2022年5月公布。
七、监督电话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68050129。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