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于真等3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至4月6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6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312-7521303,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复试学院 |
复试专业 |
学习方式 |
加分前 初试总分 |
加分后 初试总分 |
加分依据 |
100862008000127 |
于真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农村发展 |
非全日制 |
266 |
276 |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 |
100862016000004 |
田旭钊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全日制 |
322 |
332 |
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
100862033000047 |
吕展新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 |
全日制 |
268 |
278 |
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