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我校调剂考生陈佳垚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至4月20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312-7521303,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复试学院 |
复试专业 |
学习方式 |
加分前 初试总分 |
加分后 初试总分 |
加分依据 |
101572000001533 |
陈佳垚 |
经济管理学院 |
农业管理 |
非全日制 |
344 |
354 |
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