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两会热点词之一“雾霾”不仅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在此次全国人大会议中,也引起了代表的热议。有不少委员都提交了治理雾霾得提案,记者也将目光齐聚于此并不断追问。李克强总理在回答与雾霾有关的问题时,表示治理雾霾,要向自身粗放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宣战,要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这表现了国家领导人对治理雾霾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治理雾霾提供了重要的思路。以下内容为透过对雾霾治理主体的探讨,希望为参加考研的考生带来一些应对雾霾考研政治时政问题的答题思路。
雾霾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高密度人口的经济及社会活动必然会排放大量细颗粒物,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天气等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雾霾。2013年,中国遭遇史上最严重的雾霾天气。发生频率之高,波及面之广,污染程度之严重前所未有。雾霾波及25个省份,100多个大中城市,全国平均雾霾天数达29.9天,创25年之最。通过权威研究发现:土壤尘、燃煤、生物质燃烧、汽车尾气与垃圾焚烧及工业污染是雾霾的重要来源。既然相关污染源已锁定,那么就应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对这些雾霾的重要来源进行治理。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耗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国务院出台治理大气污染后,各地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的防范措施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需制订本地的雾霾治理措施。在本次两会上,许多代表针对雾霾提出相关建议,重点都是在对排污企业的监督及处罚措施上。
总结代表观点以及社会经验,我们发现治理雾霾的主体应从政府和市民两方面入手。
从政府的角度,政府应该通过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大刀阔斧应对排污企业。首先,从经济政策角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相一致的经济政策与措施,用市场手段控制污染,淘汰重污染企业。其次,从行政手段的角度,对各地政府官员业绩考核中,必须形成降低能耗污染的一票否决机制;要淡化或下降GDP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加大环保与社会发展等其它一系列指标的考核比重。最后,从法律角度,通过立法加大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污染企业违法成本,同时要求有关部门主动作为、认真执法。
治理雾霾,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企业要主动承担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降低PM2.5的排放。每个公民要从自身做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支持政府“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同时需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高环保意识、增强低碳生活理念,减少破坏生态、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尽量少开私家车,尽量出行采用公共交通工具,真正为重唤蓝天贡献自身的一份力量。简单来讲,就是这也是李总理讲的“希望全社会,政府、企业、社会成员,大家一起努力,持续不懈地奋斗,来打这场攻坚战”。
以上观点希望能为参加考研的同学一些关于“治霾”启示和思路。治理雾霾是场持久战,也是场攻坚战。政府部门和全社会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科学的规划、可行的措施、有效的治理,共同成就蔚蓝的天空,美好的未来,还我们自己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