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新闻传播
1、什么是危机新闻传播?
所谓危机新闻传播,是指针对社会的危机现象和事件,如何利用媒介及其他手段,对社会加以有效控制的信息传播活动。
2、危机新闻传播报道的重要性有哪些?
① 它们关系到每个个体的切身利益,公众会想法设法通过更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若政府发布信息缺位,会导致事态向不良方向发展。
② 信息化社会大众传媒充当人们的主要信息源,因而传媒在危机重点表现,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危机的演变和进程。
3、媒介在危机新闻传播中的作用与策略是什么?
在危机事件中,媒体要注意传播策略,讲究引导技巧,在不知不觉中传达政府的声音,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政府和媒体的形象,在正确的舆论中维护社会稳定。
① 对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客观、充分的报道,绝对尊重受众的知情权;
② 发挥议程设置功能,引发社会舆论的发展 ;
③ 媒体应担当”意见领袖“,引导公众科学分析和理性思考。
在组织危机事件的新闻传播报道时,媒体一定“要说”,而且要注意“说什么”和“怎么说”。做到既满足人们群众的知情权,又能掌握报道的度,又能以理性的眼光敏锐地发现危机事件背后蕴藏的深层次问题,用发展的眼光审视事件结束之后改革、应对、完善的问题。媒体这样的舆论引导策略才有利于人心安定和社会安定,不仅带领群众危机重重,也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媒体在危机传播中的窘境
报道新闻事实,引发、引导舆论本就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但是在危机新闻传播中,媒体却特别容易成为受众言语攻击的目标。可以说,在危机新闻传播报道中,媒介更要小心谨慎的对待每一篇报道。
应对危机新闻,有两种常见的处理原则——
3T原则:
由英国危机公关专家里杰斯特(M. Regester. Michael)在Crisis Management一书提出,强调危机处理时把握信息发布的重要性。第一,Tell You Own Tale(以我为主提供情况),强调组织牢牢掌握信息发布主动权;第二,Tell It Fast(尽快提供情况),强调危机处理时组织应该尽快不断地发布信息;第三,Tell It All (提供全部情况),强调信息发布全面、真实,而且必须实言相告。
5S原则:
第一,承担责任原则(SHOULDER THE MATTER)。第二,真诚沟通原则(SINCERITY)。第三,速度第一原则(SPEED)。第四,系统运行原则(SYSTEM) 第五,权威证实原则(STANDARD)。
危机传播中媒介与政府的关系
我国新闻媒体的监督功能长久以来受到政府和媒体的重视。监督公共危机事件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政府执政合法性都有直接影响。随着近年来我国公共危机事件激增,媒体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的监督功能却越来越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干预。媒体监督会遇到许多的困境。
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媒体是政治治理的重要工具,一级
媒体附属于一级政府,还分享一级政府的权力”。我国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的监督困境表现为:媒体在监督政府的同时,由于本身附属于政府,使媒体监督功能以一种曲折的方式来实现,即一种有限的监督,这种“有限”表现为两种监督方式:
第一种监督方式是跨层级监督。
第二种监督方式是异地监督,指地方媒体跨地域进行监督。
除了体现监督困境的以上两种监督方式,在公共危机事件
中,媒体的监督形式还有一种,那就是本地(危机事件发生地)媒体监督本地政府的本地监督。
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并不是说本地媒体就一定不能监督本地政府,只是媒体需要承受更大的政治风险。由本地的媒体对本地政府进行监督,能够体现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的进步,以及在媒体监督问题上更加开放的态度。
那么,我国媒体在公共危机事件中作为监督者角色的现状又如何呢?
首先,中央媒体是公共危机事件中实现媒体监督功能的主体;
其次,本地媒体的监督功能主要表现为对政府难以管控的网络热点事件的监督;
最后,异地监督式微,难以作为有效的监督形式。
媒体监督为何会被干预呢?
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为什么会干预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
监督功能的实现呢?
首先,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有自身的利益。
我国政府根本上代表着人民的利益,但在公共危机发生后,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会权衡各方面的利益以及自身的成本和收益,面对各种解决危机的方案,从中选择对自身最有利、“性价比”最高的方案,使得自己在经济收益和统治合法性上都不受损失。因此,在公共危机中,某些时候政府部门会为了自身的某种利益阻碍媒体的监督。
其次,我国地方政府由于其独立的经济利益,使其与中央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利益的不一致。
我国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实行财政包干制,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其在公共危机传播中的核心利益在于整个国家的利益、政府执政合法性以及国家政府的形象。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其更看重地方的经济利益和官员个人的政治前途。因此,有些地方政府对危机信息实行封锁,千方百计阻止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使得媒体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第三,政府长期以来没有明确地建构出媒体权利与政治权力的新的结构关系。
政府在多次强调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性的时候,更多地看到的是舆论监督的建设性意义,比如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媒体的舆论监督,对地方政府保守的利己行为进行约束,但政府并没有正视媒体在扮演监督者的实践中所面临的媒体权利与政治权力的矛盾——政府允许媒体有监督政府的权利,但同时政府又有管辖媒体的权力。这种矛盾往往使得媒体的监督功能受到政府的干预。
综上所述, 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当代中国的新闻媒体在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实践中已有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充满了与政府权力的博弈和角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