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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考研管综备考:以纲为纲,梳理知识

【新祥旭考研私塾】 / 2014-07-16

  2014年管理类联考综合大纲在考生的热切期盼中中终于发布了,相比于2013年管理类联考综合考纲,新大纲没有发生较大变化。面对2014管理类联考综合新大纲,高硕考研第一时间为考生指定了最新的复习规划,帮助考生重新调整复习思路,高效备考。具体复习思路如下:

  首先,以纲为纲,梳理知识

  参加管理类联考综合的考生一般在暑假的时候才正式开始自己的考研复习,由于考试时只考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所以管理类联考综合的复习状况直接影响最后的总成绩,针对英语二,很多考生的目标过线即可,那么拉大成绩差的重任就落在管理类联考综合这一科目上了。2014年管理类联考综合大纲的发布对考生来说是一个绝对利好的消息,考生可以以新大纲为蓝本,带着新考纲重新梳理知识,一方面可以对之前的复习查漏补缺,另一方面可以再次巩固基础知识,为真题演练做好铺垫。

  其次,研究真题,多做练习

  2014管理类联考综合考试包括数学、逻辑、写作三个小的科目,数学知识点中按真题出现频率由高到低统计得出的结论是:方程与不等式、式、数列与函数、平面几何,这几个知识点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逻辑中复合命题、削弱的题是最常考的。考生可以将这一规律在历年真题的练习中逐步验证,同理,考生自己在做真题时也要有意识的对真题背后的规律主动挖掘,归纳总结。真题数量毕竟有限,为了更多的练习,考生在复习后期可以选择质量较高的模拟资料,多多练习,将课本知识与试卷练习起来。

  再次,再现考场,亲身体验

  很多同学备考期间准备充分,发挥正常可以得到高分,但心理素质方面的不足也会影响最后的成绩。很多人往往忽略做题时对自己心理素质的锻炼。高硕考研建议考生在平时做真题或者模拟题之时就可以有意的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来要求自己。整场考试的时间依然是180分钟、分值200分,考试节奏十分紧张,需要注意的是考试时考生不许使用任何形式的计算器,这就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要注意时间的分配抓紧时间,以真正的考试心态来对待每一次小练。在这样的锻炼过程中,考生不必过于在意最后的成绩,要时刻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错的多,可以弥补的空间就大,在最后的考试之前发现问题,并改正,才能保证最后的成功

  《考试大纲》《大纲解析》《考试分析》的区别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般每年针对考研统考科目出这三类书,这三类书主要区别大致如下:

  1、考试大纲,就是要考试内容的纲要。大纲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独家出版的、规定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范围、考试要求、考试形式、试卷结构等权威政策指导性考研用书。它既是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的唯一依据,也是考生复习备考必不可少的工具书。当年全国统考的笔试试题基本都是围绕着大纲而命题,市场上的辅导性质的参考书也是根据考试大纲及其具体内容、要求程序等来编写。教育部考试中心出版发行的《大纲解析》和《考试分析》包含了大纲的所有内容,也就是说,如果买了这2本书的话,考试大纲是可以不用买的。一些考生认为考试大纲也不太贵,只有几块钱,所以还是买齐比较好。

  2、大纲解析,可以说是考试依赖的教材,大纲解析是对考试大纲的最权威的解读。

  3、考试分析,这本书分两部分,前面一部分可以说是大纲解析的简要版,对于大纲解析的冗长的文字进行了精编,所以很多文字会直接成为分析题的答案,特别是对大纲解析把握不好的人可以参考一下考试分析。考试分析的后面一部分是对近几年的真题详细而且权威的解答。对于考研人来说,近几年的真题是值得我们好好研究的。

  MPAcc备考:会计硕士MPAcc逻辑推理能力

  考研联考中分析判断能力测试部分主要是考察考生掌握和运用逻辑分析方法的能力。通过已获取的种信息和综合知识的理解、分析、综合、判断、归纳等,引出概念、寻求规律,对事物间关系或事件的走向趋势进行合理地判断与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试题结构

  1.题量与题型

  本部分分值为30分。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包括一题一问和一题多问两种类型。一题一问为给出相应的条件,完成一个问题的回答;一题多问则为给出一个完整的条件,完成几个问题的回答。考生须从每个问题所列的A、B、C、D等多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多选为错。

  题目内容将广泛地涉及自然科学、人文、法律、经济、地理等背景知识,但不是针对特定领域具体专业知识的测试,而是对考生分析判断能力的考察,即考察考生利用已具有的常识、技能、词汇和推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说来,就是给定在人物、地点、事件中间的任意关系的结构,考察考生对这些关系的理解并由此获得新的信息,从而做出正确地判断,每道题目包括相关关系及条件的描述和问题的做出。

  2.试题的难易程度

  本测试注重考察考生的灵活瓜能力,考核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判断、分析、综合、推理和类比等日常逻辑思维能力。试题中难易程度有别,内容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日常思维的各个方面,所有单项选择题可以分为六类:

  (1)由前提确定结论型

  题干所给已知条件是前提,要求考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定它合乎逻辑的结构。

  (2)由结论寻找前提型

  题干所给的是结论,要求老先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寻找能得到此结论的前提。

  (3)加强前提型

  题干中有前提有结论,但题干中之前提尚不足以推得结论,要求考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寻找补充前提,才能得出题干中之结论。

  (4)反驳型

  前面三种类型都是用推理进行证明。原来题干中的前提真或者经补充前提而使前提充分真,那么,可以演绎证明结论必然直或者归纳证明结论非常可能真。由结论真寻找前提也是一种证明。反驳可能反驳论题(推理的结论)、反驳论据(推理的前题)和反驳论证方式(推理形式)。

  (5)类比型

  主要有:推理形式的类比、逻辑错误的类比和逻辑方法的类比。

  (6)语义分析型

  这类题目要求考生对日常语言表达的较为复杂的内容和含义有敏捷而准确的理解、分析和推理能力。

  考试时,第一要准确全面地把握题干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第二要清楚题干中问的是什么问题,防止“答非所问”;第三确定选项,既可以从题干出发找选项,也可以先假设某一选项真由些加以推导,如果推导的结果与题干提供的已知条件发生矛盾,考生就应否定该选项。在五个可能的选项中,否定四个,肯定正确的一个。

  题目中有足够的信息供你找出正确的答案,请根据描述中提供的信息得出符合逻辑的判断,不要依赖自己过去的经历胡乱猜测。另外,在答题过程中,有时你要同时处理较大量的信息,所以你可以使用符号、矩阵、列表等方法帮助你完成分析判断过程。

  最后,建议考生统筹安排答题时间,不宜在个别考题上花费过多时间。

  命题范围

  试题的知识支撑点覆盖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所有主要方法,具体如下:

  1.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

  人类的思维是通过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形式抽象地反映对象世界。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性性的思维形式;判断是对事物情况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而推理则是根据一个或一些判断得出另一个判断的思维过程。判断与判断之间在真假方面是有联系的。判断与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是人们推理活动的根据。

  推理由前提、结论和推理形式构成。前提是已知的判断,是整个推理的出发点,通常叫做推进的根据或理由。结论是推理所引出的新判断,是推理的目的和结果。

  推理形式是包括要领变项或判断变项的一组判断形式。

  通常从两个方面来考察推理:

  (1)前提是否真实,也就是前提判断的内容是否符合事实,这是由实践和各门具体科学解决的问题。

  (2)推理形式是否正确,也就是推理的逻辑形式即推理的形式结构是否符合思维的规律和规则。

  一个推理,只有在形式上是正确的,即合乎逻辑地推出结论,才是有效的。推理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成演绎、归纳和类比等不同的类型;

  (1)按照前提与结论之间推断关系性质的不同,可以把推理划分为两大类:演绎推理和非演绎推理。演绎推理的前提必须蕴涵结论,即一个正确的演绎推理的前提如果是真的,则结论一定是真的,而非演绎推理则未必。

  (2)按照前提和结论一般性程度的不同,可以把推理分为演绎、归纳和类比。演绎是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到个别性的结论;归纳是由个别性的前提推到一向性的结论;类比是由个别性的前提推到个别性的结论。归纳粹类比属于非演绎推理。

  2.直言判断、复合判断及其推理 直言判断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可分为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和特称否定判断四种基本类型。直言判断间的真假关系具有矛盾关系、从属关系、反对关系和下反对关系,根据这些关可以从一个判断的真假推断出同素材的其他判断的真假。

  上述这些判断与逻辑联结词“并且”、“或者”、“如果…那么”、“并非”等构成复合判断。复合判断推理是前提或结论包含复合判断,依据复合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3.三段论

  三段论是由两个直言判断作为前提和一个直言判断作为结论而构成的推理,其中包含有(而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对于给出的一个三段论,要能准确地分析出它的标准形式结构。

  4.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基本规律

  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某项概念,就自始至终在这个唯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不矛盾律是指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同真,必有一假。两个判断互相矛盾,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两个判断互相反对,是指它们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排中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的一个;对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同时肯定,可以同时都否定。

  5.求同法、求异法、同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等

  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一个或一些现象的产生会影响到另一些现象的产生。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后者就是前者的结果。二者之间的联系,就是客观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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