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学院成立于198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原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创办;2000年隶属关系归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现有劳动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职业开发与管理五个系;设有组织行为学研究所、人力资源开发与评价中心、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中国就业研究所、劳动关系研究所、中国人力资本审计研究所、人大-罗格斯全球雇佣与工作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建有数据与案例研究中心、人力资源与领导力开发中心。劳动经济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社会保障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劳动人事学院专业所涉的学科全部获评为A+。
劳动人事学院下设4个博士点: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学,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按照学校规定,2023年,除经我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在基本学习年限内非全日制学习外,其他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劳动人事学院2023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博士生均按专业开展大类招生。为保证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和纪委监督下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组织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考核形式为笔试加面试。
三、组织管理
劳动人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和各专业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分工组织。各专业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由本专业全体备案博士生导师组成。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的考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下载准考证。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站链接http://pgs.ruc.edu.cn),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0:00-2022年12月10日17:00。我院博士生按专业开展大类招生,博士生导师招生情况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报名时不填报报考导师,复试录取环节按照大类排序录取顺序。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在2022年12月10日17:00前提交(以当天递达妥收为准,建议选择邮政EMS或顺丰标快并注明博士申请材料或送交)至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348室教学管理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共计10项,左侧装订,直接胶装或夹成一本,无需另制封皮,注意:所有材料一律不退)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包括封面和封底,注:学信网报名系统“必读材料”下载,装订,本人签字);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注:需要盖有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培养办红章或复印件上加盖本人档案保管单位红章);
(4) 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如研究员)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也可按模板所列信息自拟格式;也可由专家直接向我办寄送,该情况请在电子版内对应文件中注明);
(6)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学术经历、科研经历、特别成就等,不超过1500字;
(7)个人陈述:报考动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未来发展构想等,不少于5000字(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无固定模板,自行撰写);
(8)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已经发表的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件(此外,往届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须提交硕士毕业论文的研究设计);
(9)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0)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提供:信息页、注册页)的复印件及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定向全日制考生脱产学习证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境外文凭获得者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者的外语水平证书等必需材料)。
2.电子版材料
(1)上述10项报名材料按各项保存为单独文档(其中签字页或盖章页需扫描件);
(2)《劳动人事学院考生情况汇总表》EXCEL版(请见附件);
以上11项电子版材料打成一个压缩包(命名: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大小30M之内)发送至slhradmit@163.com,邮件主题同压缩包名称,收到邮件后系统将自动回复。
考生逾期未提交上述纸质版、电子版全套材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有不真实的,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各专业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初步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复试考核
1.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将于1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时间以复试办法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成绩按外语(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3门分别计分,其中有一门不及格(各科及格线为总分×60%)即为复试不合格。
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50分,其中专业外语50分、专业水平100分(含专业知识、研究设计、研究方法等)。
面试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复试外语水平成绩×20%+复试专业水平成绩×40%+复试综合素质成绩×40%。
4.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我院无加试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按学校要求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须合格,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录取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经审议同意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学校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招网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全部工作在教育部及学校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或举报,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4.本工作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负责解释;
5.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网址:http://slhr.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