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于2001年6月,目前下设行政管理学系、土地管理系、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等6个教学研究机构。其中,行政管理为国家重点学科,土地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为北京市重点学科。作为中国公共管理教育的高地,我院公共管理学科在2011年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在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在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价中,公共管理学科表现优异,继续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19年以来,学院新增大数据公共治理、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学二级学科。
我院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公共管理学院下设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发展与规划、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学、房地产经济与管理等10个博士点。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等)。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院博士生的招生工作。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和各系所分专业方向成立的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负责。
三、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
(一)具体专业简介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pgs.ruc.edu.cn/)。自2022年起,我院博士生按专业(干部教育学按研究方向)开展大类招生,各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情况,将在我院官网公示。
(二)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三) 2023年我校博士生报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网报系统进行(网址:http//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上报名”进入)。
四、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一)我校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硕博直通)、本科直博类型的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
(二)自2021年起,除高校任课教师、研究机构专职研究人员和国家专项招生计划外,学院只接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报考。
五、招生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
六、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到2023年开学报到日)的;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② 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役军人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网址:http://grs.ruc.edu.cn)。
(三)本科直博考生的报考条件及程序参照我校接收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网址:http://pgs.ruc.edu.cn)。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pgs.ruc.edu.cn),考生报考时应注意查看招生专业要求,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专业均设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方向,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选择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方向。
(五)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查看学院网站公示的相关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日10:00-2022年12月10日17:00。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24:00。
特别提醒:(1) 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2)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不得填报报考导师,复试录取环节按照专业(方向)排序录取。(3)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推免直博生均须在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
2.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 网上报名程序: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照片。
(3)在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
对于网上报名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请考生在我校研招网查看《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网址http://pgs.ruc.edu.cn),按照要求填报。
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学历(学籍)校验。对于硕士学位获得时间过早,或国外学历的考生,系统可能会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请这部分考生网上如实填写信息,并于复试报到时,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交学院审核。
4. 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① 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 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
③ 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人事档案及户口均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证明模版请见《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网址:http://pgs.ruc.edu.cn))。
(二)提交申请材料
1. 纸质材料提交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22年12月10日24:00前快递至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109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以当天邮戳为准,仅接受顺丰或EMS快递,不接受同城急送、闪送等方式),请勿提交原件,只交复印件,注意:所有材料一律不退.
2. 电子材料提交
所有提交的材料扫描为PDF并合并为一个文件后,发送至rucspap@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请均以“考号后五位+姓名+报考专业简称+手机号”命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以“考号后五位+姓名+报考专业简称+手机号+骨干”、对口支援考生以“考号后五位+姓名+报考专业简称+手机号+对口”命名。
3. 提交材料包括:
纸版材料须使用燕尾夹夹成一本,无需胶装和封皮,所有纸版材料一律不退。
(1)文件封面、目录(见附件1)。文件封面写明:姓名、报考专业(不得填报意向导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目录请标记页码。
(2)个人信息表(见附件2);
(3)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封面封底在“必读材料”下载,请务必下载完整,报名登记表末页“承诺人签名”栏需本人手签,报考非定向考生无需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4)《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二);
(5)科研成果复印件:a.学术代表作(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未发表论文均可);b.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8)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需要盖有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培养办红章,或复印件上加盖本人档案保管单位红章);
(9)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两名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由专家在信封密封处签字);
(11)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以及各种证书复印件;
(12)符合条件且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证明模版请见《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网址:http://pgs.ruc.edu.cn));
(12)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提供:信息页、注册页)的复印件;
(14)其他《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 直博生已按照推荐免试招生工作办法获得拟录取资格,网上报名后需提交上述第(3)(8)(9)(10)四项材料。
6.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能力评价。
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负责审查申请材料,具体对申请者基本素质、外语水平、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各专业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负责评价科研能力,具体对申请者的个人陈述与推荐信、科研能力(研究计划书和研究经历)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论是申请者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
资格审查须如实记录,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审查记录,由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妥善保存备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名单,经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二)综合考核
1.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结合实际报名申请情况,我院各专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人数比例不低于120%。
2. 综合考核名单拟于12月下旬在我院官网公布。
3. 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12月下旬或2023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综合考核办法通知为准。
4. 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综合考核具体日程和形式安排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为闭卷考核,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含专业知识70分,研究方法30分)、外语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通过笔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由各专业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思想政治、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5.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1门业务课(报考管理类专业跨学科加试“公共管理学”,报考房地产经济与管理专业跨学科加试“经济学”)及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6.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复试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奖惩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还要承诺已如实填写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以及承诺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7.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九、成绩计算及录取
复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研究方向由高到低排序,顺序录取。
学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十、监督机制
(一)全部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二)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三)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或举报,由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十一、其他事项
(一)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相关事项按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申请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及提交材料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的要求;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五)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八)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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