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二级学科参加复试人数为拟录取人数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
专业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2 |
总分 |
|
国际法学 |
45 |
90 |
320 |
|
国际关系 |
55 |
90 |
340 |
|
政治学理论 |
42 |
63 |
329 |
|
国际政治 |
42 |
63 |
329 |
|
外交学 |
42 |
63 |
342 |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42 |
63 |
315 |
|
世界经济 |
44 |
66 |
330 |
|
英语语言文学 |
55 |
83 |
345 |
|
法语语言文学 |
55 |
83 |
348 |
|
日语语言文学 |
55 |
83 |
345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55 |
83 |
345 |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55 |
83 |
345 |
|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
42 |
84 |
165 |
|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45 |
85 |
318 |
二、校内调剂:
根据招生院系所意见,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1、原报考外交学专业,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总分338-339且外语语种与政治学理论专业招生目录一致的考生调剂到政治学理论专业参加复试。原报考国际关系专业,但未达到国际关系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总分331以上且外语语种与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以下简称科社)招生目录一致的考生调剂到科社专业参加复试。
请上述参加校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于3月23日下午14点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填写相关调剂信息。
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有缺额,将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英语口译专业复试的考生中调剂。
三、校外调剂:
1、基本条件
凡申请我校各专业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2、调剂名额及其他要求
(1)世界经济专业接收校外调剂,名额为13人,仅接收报考世界经济、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术型)、金融学(学术型)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世界经济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30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4分,专业课不低于66分。
请有意向申请上述专业调剂的考生务必于3月26日上午9点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填写相关调剂信息。
(2)公共管理专业(国际公共事务管理方向)接收校外调剂,可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调剂名额为7人。
请有意向申请上述专业调剂的考生务必于3月26日上午9点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填写相关调剂信息。
(3)法律(法学)专业接收校外调剂,名额为18人。申请法律 (法学)专业学位调剂的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原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者;b、原报考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刑法、宪法、法理学专业的学术型硕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为法学者。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30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85分。
请有意向申请法律(法学)专业调剂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3月23日13:00-16:00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填写相关调剂信息。
(4)日语语言文学专业接收校外调剂,名额为3人。仅接收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50分,政治、外语不低于55分,专业课不低于90分。
请有意向申请日语语言文学专业调剂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3月23日14:00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填写相关调剂信息。
(5)我院国际法学、国际关系、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外交学、世界经济、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接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受招生规模限制,仅接收少数民族考生。
四、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24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
五、复试时间:
2018年4月1日-3日
请各位参加复试和有意申请调剂的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
六、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线的考生已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其他事宜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网上通知。
七、我院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用参加此次复试。
八、咨询及申诉
研究生部咨询电话:010-68323297,电子邮箱:yzhb@cfau.edu.cn
国法系:010-68323308、外交学系:010-68323947、国关所:010-68323911、
国经学院:010-68323928、英语系:010-68323907、外语系:010-68323915、
基础部:010-68323882。
外交学院纪检办电话:010-68323375(只接待申诉);电子邮箱:jijian@cfau.edu.cn;地址:北京市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349办公室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456(只接待申诉)。
外交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录取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提高复试质量,选拔合格生源,发现拔尖创新人才,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透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坚持宁缺毋滥、差额复试的原则,择优选拔。
4.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组织管理。按照《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
2.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在评分前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在复试过程中,应做到复试教师分组随机抽签、考生分组随机抽签和面试题目随机抽签,确保整个复试程序公开、公正和公平。复试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统一标准,客观评价;
(2)坚持学术标准,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偏袒、不徇私舞弊;
(4)提高服务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三、复试具体安排和工作环节
1.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根据各专业初试成绩分布和拟招生规模,确定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标准、且各科目和总分满足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在国家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二级学科参加复试人数为拟录取人数不低于120%左右的比例,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
专业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2 |
总分 |
|
国际法学 |
45 |
90 |
320 |
|
国际关系 |
55 |
90 |
340 |
|
政治学理论 |
42 |
63 |
329 |
|
国际政治 |
42 |
63 |
329 |
|
外交学 |
42 |
63 |
342 |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42 |
63 |
315 |
|
世界经济 |
44 |
66 |
330 |
|
英语语言文学 |
55 |
83 |
345 |
|
法语语言文学 |
55 |
83 |
348 |
|
日语语言文学 |
55 |
83 |
345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55 |
83 |
345 |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55 |
83 |
345 |
|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
42 |
84 |
165 |
|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45 |
85 |
318 |
2. 复试时间
2018年4月1-3日
3. 复试办法
(1)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具体差额比例依生源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而定。复试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动态调整。
(2)复试内容:
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考生个人陈述、大学期间成绩单、体检报告、《外交学院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外交学院2018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等材料,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公共外语口试:公共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语言类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口译(专业学位)第二外语的听力和口语不再单独安排测试。
公共管理专业不参加公共外语口试。
专业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由各院系(所、部)按专业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面试时,还会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以下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由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3)复试基本方式:笔试结合面试(具体形式由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确定)方式进行;复试必须量化,严禁使用“及格”、“不及格”等作评判。
为保证面试的有效性,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工作小组采用统一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4人(其中复试教师不少于3人,秘书1名),考生的作答情况由专人(秘书)进行现场记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通过特定提问和政审工作来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中,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30%+(初试总分÷5)×70%。公共管理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成绩×70%。在各项均合格后,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入学后再分方向和导师,原报考方向仅供参考。
3)所有调剂考生均与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名。校内调剂考生和公共管理专业校外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上述办法计算。校外调剂考生总成绩主要为复试成绩(公共管理专业除外)。语言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10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100%。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6)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由考生自行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资格审查时提交体检报告,学院不再统一安排。
4. 有关复试程序和办法在本校研究生部网站单独发布。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信息公布或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需公布或公示的,依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在本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3.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 设立专用监督电话。北京市201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外交学院硕士生复试录取监督电话:010- 68323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