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 2019 年统考硕士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 3 月 25-29 日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举行。
各院系复试时间不同,待院系确定复试时间后,我校将进行动态发布,具体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网站硕士招生专栏公布的复试安排。
现将复试基本安排公布如下(各专业面试、政审具体时间安排见报到时领取的《复试流程表》),请考生们准时参加各项复试考核,不要错过,否则按放弃处理。
复试需携带证件及证明材料:
1、所有考生报到时均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遗失者请出具当地派出所证
明),并上交加盖红章的最高学历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往
届生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红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
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
2、(1)应届生(包括成人高校应届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2)往届生(包括自考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须出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原件(获国外学位的须出示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并上交复印
件一份(大专毕业生不必出具)。
3、往届生因种种原因未获得学位证的,请说明原因并出具相关证明。
请在所有上交材料(成绩单、相关证明、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
右上角写上准考证号后 4 位。
此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即未达到专业点录取要求的考生会被淘汰),翻译
硕士口译专业复试比例为 200%,其余专业一般为 150%。
4、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审核的考生(见我办于 2018 年 11 月公布的
《关于学籍学历数据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进行书面认证的通知》),复试时须出
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复试。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时须出具
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开办要求如下:
(1)工作单位有人事处的考生复试时由其所在单位人事处出具同意报考证
明(样本:XX 同志为我单位员工,同意其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并由
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查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
考试阶段。
(2)工作单位无人事代理权(即无人事部门)的考生复试时由其档案所在
单位出具证明(样本:XX 同志为 XX 单位员工,其档案由其单位托管在我
处。特此证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
本:XX 同志为我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由我单位托管在 XX 处,现同意其报考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查
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注意: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后,须由工作单位、我校及考生本人签订定
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就业单位承担其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研
究生完成学业后应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出具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但
在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至我校,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