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内容与复试方式
1.复试主要内容:
由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课知识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2.复试成绩
(1)除会计专硕外其他专业: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会计专硕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5%+政治理论笔试×5%+综合面试成绩×60%
其中综合面试成绩的组成为:专业及综合素质占80%,英语考查占20%;
3.专业课笔试和政治笔试:3月22日晚上19:00-21:00,地点讲堂群东环201
二、复试考生须交验:
①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政审表(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②现场确认时被报名点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④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
会计硕士复试差额比1:2.6, 其他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1.2。
四、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
笔试占 40%、面试占 60%,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2.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除会计专硕外其他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会计专硕)
3.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
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4.学院于3月29日前网上公示复试结果。
五、复试名单
.jpg)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