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肿瘤医学院(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专业和导师
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目录》。
二、申请条件
1.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申请条件。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考核: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选)修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三、提交申请材料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中提交材料要求。
四、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按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1)笔试:专业英语和专业课,考核内容由各专业考核专家小组决定,两门理论考核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有一门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考核时间共2.0小时。
(2)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20分钟,专家面试4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成绩评定办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笔试(专业英语、专业课)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30%和70%,实行百分制。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六、拟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按报考学院同一志愿考生考核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并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