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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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非全日制软件工程是学校试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合作校企协同育 人计划”的一部分,是鼓励学院探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的新模式, 具体招生与联培要求,详见学院相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二、复试划线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2. 初试成绩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有资格进入相应专业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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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规则
1.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后,若调剂学院相近门 类专业,该笔试成绩仍然有效。
2.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未参加复试者;
(2) 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 心理测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5)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3.已参加“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和“集成电路系统设计”学术型硕士入学复 试的考生,若未被录取,可以申请调剂学院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调剂考生按照学院公布 缺额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录取。调剂考生不再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原复试 成绩有效。 4.“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和“集成电路系统设计”专业复试分数线下考生, 可以申请调剂学院生源不足的专业,须满足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统一参加专业 复试。
5.参加“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复试的考生,若未被录取,可以申请调剂软件 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录取。调剂考生不再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 原复试成绩有效。
6.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考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统考最高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 二志愿调剂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考生 总成绩=初试前三门成绩(政治、英语、数学)÷调剂生初试前三门成绩之和最高 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意:调剂考生录取时在复试合格生源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初 试专业课成绩仅供综合面试小组参考。
课程顾问:吴老师
电话(微信):18171195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