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2019年3月23日(周六),8:30-17:30。
2. 报到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西院第一教学楼四楼材料学院会议室。
3. 复试笔试安排:3月24日(周日)专业课考试;
时间:8:30---11:30;
地点:校本部北院七区教学楼,b171、b271教室。
4. 复试面试安排:3月24日(周日)下午14:30开始面试;
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西院第一教学楼材料学院各系办公室(具体见学院公告栏)。
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三、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一)体检医院:
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2、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
(二)体检要求:
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交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注意事项:
1. 复试考生抓紧时间联系导师,导师专业分布见学院公告栏。考生参加导师所在复试小组面试,可携带获奖证书、成绩证明等学业成果材料;
2. 填写入学复试登记表、填写导师招生人数统计表、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
3. 面试时须携带入学复试情况表;
4. 体检表于3月24日前交材料学院办公室;
5. 被录取学生的档案于7月5日前转入我院(被录取的往届毕业生须在5月1日前将档案寄到学院,否则不予录取)。
6. 请各位考生关注材料学院网页上的公告通知栏,相关事项我们会随时发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
7. 复试其它事宜依据《长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课程顾问:吴老师
电话(微信):18171195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