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Ⅵ参考书目
刑法学: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及其系列修正案。
2.立法解释
3.司法解释
以上法律规定,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截至2018年5月31日。
4.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民法学:
1.相关民事法律规定
2.相关司法解释
以上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公布时间截至2018年5月31日。
3.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下编综合课
Ⅰ考试性质
综合课考试足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Ⅱ考查目标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要求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Ⅲ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约60分
中国宪法学约50分
中国法制史约4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分析论述题5小题,每小题10/15分,共80分
Ⅳ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法理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学
一、法学的概念
法学的含义;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其他法学流派。
四、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法学。
第二节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概念
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要内涵。
第二章法的特征与本质
第一节法的概述
一、“法”的词义
二、当代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
西方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当代中国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二、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三、法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第三节法的本质
一、关于法的本质的不同学说
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其他学说。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第三章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法的起源
一、法起源的主要原因
法起源的经济因素;法起源的政治因素。
二、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第二节法的演进
一、法的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二、法系
法系的概念;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西方两大法系的区别。
三、法律继承与移植
法律继承的含义;法律继承的根据与理由。
法律移植的含义;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第三节法律全球化
一、法律全球化的概念与趋势
法律全球化的含义;法律全球化的趋势。
二、法律全球化的进展和主要途径
法律全球化的重大进展;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
第四章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一节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
法的作用的含义;法的作用的实质。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其他分类。
三、法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四、法的社会作用
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五、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第二节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
法的价值的含义和特征。
二、法的主要价值
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
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法的价值冲突的表现;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
第五章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
第一节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
法的渊源的含义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法的正式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
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第二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与效力等级
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等级的一般原则。
二、法的效力范围
法对人的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
第三节法的分类
一、法的一般分类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二、西方两大法系的法律分类
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第六章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
第一节法律要素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含义和特点;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的含义;法律原则的种类。
三、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的含义;法律概念的种类。
第二节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的含义与特点。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与原则
法律部门的含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体现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要求;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社会发展要求。
二、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第七章立法
第一节立法概述
一、立法的概念
立法的含义;立法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立法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和意义。
第二节立法原则
一、合宪和法制统一原则
立法遵循宪法;依法立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
二、民主原则
立法体现人民意志;坚持立法公开,保障公众参与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