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更好地促进拔尖人才培养,学院决定设立学术型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9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新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新生。
二、奖励标准:
1.学术型硕士优质生源奖学金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四个等级。
一等奖奖金金额:3120元/生;二等奖奖金金额:2520元/生;三等奖奖金金额:1920元/生;四等奖奖金金额:1320元/生。
2.学术型博士优质生源奖学金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
一等奖奖金金额:6000元/生;二等奖奖金金额:4800元/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学术型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
(二) 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三) 经查实入学后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行为;
(四) 无故拒绝缴纳学费或不能足额缴纳学费,且未办理相关手续;
(五) 因其他原因被取消入学资格。
4.因支教、学生事务助理等项目,以及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适用其入学当年的评定办法。
三、评定程序:
1.学生填写附件奖学金申请表,10月17日前班长收齐后交至1910A办公室江文静老师处。
2.学院组织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各级奖学金进行评定。
3.获奖名单在全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
4.对已获奖的研究生,若查实其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撤销奖励并予以相应处分;
四、附则:
1. 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办法适用于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