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2020 年同济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其中普通招考方式继续全面执行“申请-考核”选拔制。需符合《同
济大学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请申报我院的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申
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通过顺丰或EMS 寄送至同济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寄送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513室徐老师,邮编200092,电话021-69583380,请注明[2020 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 )。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提交如下(添加封面和目录,1-9 按顺序装订成册):
1.《同济大学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 纸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仅限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 检索,必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1 份;
6.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具体格式可从同济研招网-信息查询中下载,用A4 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 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考生自我评价(含150 字以上学术成果描述)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10.《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名单汇总表》(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中下载,无需打印,电子版发xlm@tongji.edu.cn)。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9 年12 月20 日。
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学院当年招收博士生导师
名单见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济大学2020 年博士生招生目录》(yz.tongji.edu.cn)。
五、申请材料审核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给出申请材料审核分数,择优选拔确认进入下一阶段的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下一阶段的人员名单。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 分。材料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阶段考核。
六、复试
2020 年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继续全面执行“申请-考核”选拔制,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安排如下:
1.复试内容:
1)1门专业基础课,满分100 分,形式为PPT汇报;
2)综合考核满分200 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面试,满分50 分)、外语口语和听力(面试,满分50 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 具体以复试前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2.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3.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4.实事求是严格把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关,坚持“以德优先”,在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的基础上,把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博士生选拔评价的首要因素,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资格复审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
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
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
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拟录取及公示
1.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公布。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和各学科名额,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
3.调档及政审工作具体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
九、其他
1.入学时间:2020 年9 月。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本实施办法由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 年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