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提交的申请材料:
1)《同济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纸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代表性科研成果:公开发表或未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著、译著等成果,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具体格式可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学术研究计划书(5000字以上);
请考生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及时报名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两位专家推荐信不要装订
在内),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50号同济大学人文学院云通楼212室沈老师,邮编200092,电话65984597,请注明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注意:只接受顺丰快递或EMS)。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按照规定取消申请资格。
三、材料接收时间
2019年11月8日-12月20日。
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学院2020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研招网上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规则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确认进入学院组织的复试阶段第一环节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在人文学院网站公示进入复试阶段第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六、复试
(一)2020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电话、邮件、人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学院组织复试阶段第一环节的考试:
1、专业外语:英语、日语、德语和法语,以上语种任选一种,满分100分
2、学科专业基础:(3103)中国哲学原著、(3102)现代西方哲学、
(3100)现代西方美学,以上三门任选一门,满分100分
3、学科综合:哲学专业写作,满分100分
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邮件、学院网站通知考生于2020年3月下旬前来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阶段第二环节的综合面试。
(二)复试阶段第二环节综合面试,满分共150分,包括
1、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50分)
2、专业综合(口试,满分100分)
七、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拟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加复试阶段第一环节考试成绩加复试阶段第二环节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总成绩,以总成绩作为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招生宣传”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结果。
九、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