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拓宽博士研究生选拔轨道,吸引更多优秀创新型人才,为建设双一流高水平大学服务,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从2020年开始,在现有的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护理学、药学)下设的有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直博生的专业中,开展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现就有关工作及招生流程公布如下:
一、招收本科直博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目录中招生类别为“本科直博生”的导师,招生计划均为1名。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抱负、有道德、守纪律,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强,立志为医药卫生事业建设发展服务;
2. 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刻苦踏实,作风严谨,有探索精神、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综合素质高;
3. 申报考生须已经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期间平均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年级前30%之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自学能力、专业工作能力及实践能力较强;
5.所有参加复试的本科直博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申报专业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报我校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学术学位本科直博生。
2.口腔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本科直博生。
3.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护理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对应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直博生。
4. 麻醉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报麻醉学专业学术学位和重症医学专业学术学位直博生。
5.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药学、卫生监督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报相应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直博生。
6.我校其他学科各招生专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的毕业生源,可报考我校各相应学科专业,如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学、人文医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不可报考临床医学类各专业。
7.特别说明:普通全日制的口腔医学技术(含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技术)、医学检验(病理学方向)、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医学信息工程专业考生仅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本科直博生。
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申报,我校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接收本科直博生工作程序及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获得推免生资格并申报我校本科直博生的考生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导师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9月28日9:00至9月29日16:00前,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复试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网址:http://yz.chsi.com.cn/)。哈尔滨医科大学只受理每名考生网上填报的一个志愿。注意: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同“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导师所在学院、专业(有三级学科的含三级学科)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报考信息无效。
(二)10月9日下午13:30-16:00,请已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到:
1、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
3、报考专业两位正高职职称专家写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4,需密封);
4、外校考生需要提供外语考级证书或成绩单,并提供所在学校考试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所在学校本科成绩单原件;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A211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三)复试和拟录取
10月10日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专家组对申报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申报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复试为专家组面试形式,复试内容包括:
(1)外国语考核,满分30分;
(2)学术潜质考核,满分30分;
(3)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2.复试合格者,需参加考生申报的接收本科直博生的导师面试,导师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本科直博生,导师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研究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相关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和寄送,具体报名网址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校将拟录取直博生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学校将统一向国家上报拟录取库。
三、在开展本科直博生工作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451-86671349
四、其他说明
(一)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或本科直博生资格。
(三)未参加复试或导师面试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在入学前因各种原因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奖助学金待遇,基本学制为五年,学费10000元/年。
(六)本科直博生毕业要求
被我校“本科直博”录取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前发表SCI收录文章,其类型应为论著,不包括综述、会议论文、个案报道、摘要等,导师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SCI收录杂志单篇影响因子≥5.0或累计影响因子≥7.0。具体要求如下:
1、单篇影响因子<5.0,本科直博生必须署名第一位,如有共同第一作者,影响因子按共同第一作者的人数均分;
2、单篇影响因子≥5.0,署名前三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分别按100%,80%,40%计算;
3、单篇影响因子≥10.0,署名作者均有效。
如未完成,不准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也不进行与毕业相关的任何工作。
五、招生咨询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hrbmu.edu.cn(点击“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有关研究生招生的各类通知将第一时间发布在网站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二)咨询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于老师,徐老师;
(三)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公共卫生学院楼A211室;
(四)邮政编码:1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