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方法的内容
法律方法是一种运用法律规范和具有法律规范性质等各种行为规则进行管理的方法。这里所使用的“法律”一词,不仅包括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法律,还包括各种组织团体的管理系统所制定和实施的各种类似的法律性质的行为规范,是国家法律和组织内部纪律章程、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律规范可以进行各种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分为确定规范和非确定规范;按照法律规范机关、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守则、合同、标准、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法律和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方法时,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区别。法律是由管理系统中的权力机构所确立的组织原则和所制定的各种各样的行为规则,当这些组织原则和行为规则付诸实施时,就需要有相应的机构来加以执行和监督。在执行和监督中,既定的原则、规则和与其和相对应的机构执的结合方式,以及在这种结合中所形成的运行机制,就是制度。所以,制度是法律和法律实施机制的总和,法律是法律方法的基本因素。
二、法律方法的性质和特征
法律方法的性质:法律方法是管理系统整体意志的体现。与行政方法、经济方法、思想教育方法相比较,法律方法能够以最坚定的方式贯彻管理意志。他不会因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作为人的个体差异而不同。
法律方法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强制性,他对全体公民和组织成员均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也就是人人都必须遵守这些行为准则。第二规范性,法律方法通过确定行为规范来进行管理。第三概括性,法律制约的对象是抽象的、一般的人,而不是具体的、特定的人。第四稳定性,法律已经制定,就不能随意改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第五可预测性,法律一经制定,组织成员可以根据法律条文预见到组织对自己的和他人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三、法律方法的功能
法律方法具有以下主要功能:第一,运用法律方法可以保证社会运行和组织内部的必要秩序。
第二,运用法律方法能够调节管理因素之间的关系,使管理系统具有稳定性。
第三法律方法对管理系统的发展有促进和阻碍的作用。
第四法律方法使管理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总之,由于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起着指导、约束和调整的作用,所以它是管理活动的必须方法。每一种管理职能的实现,都要依从和借助法律规范。
四、法律方法的运用
法律方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从众多方面看,上至国家政权机关,下至每一个群体、组织、企事业单位,都需要运用法律方法进行管理。从横的方面看,法律方法原则适用于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
运用法律方法时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第一,法律的内容要与整个社会和组织内的道德舆论水平相适应。低于社会和组织系统内道德水平的法律,将起不到制约的作用,过分高于社会和组织系统内道德水平的法律,也会造成实施的困难。
第二,要在整个组织系统中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权威,是运用法律方法进行管理的关键,它起着重大的思想保证作用。
第三,要有有效的法律机构和体系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只有建立完备的法律机构和体系,才能使管理活动不脱离轨道,应在法律的实施中逐步巩固和提高法律的权威地位。
第四,要根据客观事物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而适用的法律调整方法。不同情况选用不同法律的调整方式,是法律方法公平性的保障。
法律方法与行政方法:法律方法是一种运用法律规范和具有法律规范性质等各种行为规则进行管理的方法。行政方法是一种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和行政岗位的权利,运用命令、指示等强制性的方式,对下属或下一行政层级的机关施加直接影响的方法。
法律与法律方法:法律是由管理系统中的权力机构所确立的组织原则和所制定的各种各样的行为规则,当这些组织原则和行为规则付诸实施时,就需要有相应的机构来加以执行和监督。
法律方法是一种运用法律规范和具有法律规范性质等各种行为规则进行管理的方法。
法律方法的优缺点分析。
法律方法的优点:第一,法律方法适宜于处理一般的共性问题,是管理者从大量的日常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放在非程序性例外事件的处理上。
第二,法律规范的制定,使得权利与义务明确,赏罚分明。
第三,法律方法使得管理系统有一种能自动调节的功能,不必经常进行大量的调解工作。
法律方法的缺点主要有:一是缺乏灵活性和弹性,不便于处理特殊的问题和及时处理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二是由于法律方法具有强制性,处理不好会不利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