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公布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二、调剂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MBA、MEM(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和MPAcc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MBA、MEM(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和MPAcc。
6. “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7.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021年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需要调剂的考生需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查询缺额信息,填报调剂意向,已经报考我校为调剂志愿的考生,我们将通过研招网平台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务必尽快进行回复,如考生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未给我校回复,我们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我校的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研招网平台给合格考生发“待录取状态”,请考生复试后通过研招网尽快确认自己的“待录取状态”。复试合格考生确认“待录取状态”后,我校视其为拟录取考生。
三、复试
(一)参加复试人员
1、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国家二区(B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自划线的专业必须满足我校公布的自定分数线);
一志愿自划线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所属 学院 |
一志愿自划线专业名称 | 总分(大于等于) | 单科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125300) | 201 | 满足国家二区线要求 |
交通运输学院 |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 198 | 满足国家二区线要求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085500) | 315 | 满足国家二区线要求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交通运输(086100) | 280 | 满足国家二区线要求 |
2、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用线上或线下两种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但每个专业采用的复试模式须保持一致,复试形式由学院向考生及时公布。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软件平台选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在“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用应急软件采用微信方式;采用线下复试的,考生需按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做好复试各项准备,按时报到,并按学校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配合学校、学院做好防疫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时,系统软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包括学校端和考生端,学校端由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考生端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在系统中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提前掌握系统要求及具体操作方法。
(三)复试时间
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完成时间为3月30日之前,参加复试对象为全部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二批复试完成时间为4月10日前,参加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具体复试笔试形式、复试面试时间、复试地点等,各学院在规定时间段内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学院的主页或电话咨询相关学院,查看复试时间安排。考生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线上复试使用,在保持清晰度的前提下控制文件大小)或纸质版(线下复试使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身份证(正反面);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往届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学位证(带照片)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学院考查要求准备的其它材料。
采用线上复试模式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按所报考学院要求提前往系统上传资格审核资料,并在系统阅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校在开学报到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请妥善保管以上资料纸质版。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考查、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三部分,专业知识考查指的是《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部分,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初试业务课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的考生,需电话咨询学院,可在本人所在学院的其他复试科目中选择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结业生)按要求参加学院安排的加试科目考试,加试组织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自行制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具体实施。跨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加试科目考试请咨询本人所报学院。
MBA、MEM和MPAcc考生必须在复试环节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查。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学院可在面试中进行,也可采用单独测试,并记录成绩。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科研实践获奖情况、人文素养等考生的综合素质,并记录成绩。
专业知识考查分值为100分,听力成绩为50分,综合面试分值为50分;加试科目分值100分。
3、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同时我校在研招网平台给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务必尽快进行确认,将考生状态置为“待录取状态”,否则,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凡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和确认了“待录取状态”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允许调往其他学校。
(五)复试纪律
1、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采用线上复试模式的考生所需环境
1、笔记本电脑(配置摄像头和麦克风,能够保证视频、通话质量清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配置较高的设备);
2、智能手机;
3、宽带网络(尽量选择宽带网络,4G热点作为备用网络);
4、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考生座位1.5m范围内没有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以及规定以外的其他电子设备。
(七)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收费办法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线上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75元/人次;采用线下复试的考生,面试收费30元,笔试课程每门30元,外语听力收费20元。
五、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30日前寄到拟录取院(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研工办,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对可能存在质疑的体检报告,学校在开学后会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六、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A%+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B%],其中:复试成绩=[听力成绩(5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50分)]。
其中,A可选70或60;B对应可选30或40(A+B=100),由各学院自主选择,并向考生公布。
6、第一志愿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专业。因特殊原因确要更改的,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进行更改。所有更改、调整专业的工作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进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研招网平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相关信息,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全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考生应保持报名时填写的移动电话和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官网发布的通知。
八、其他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用线上或线下两种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但每个专业采用的复试模式须保持一致,复试形式由学院向考生及时公布。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软件平台选用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在“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用应急软件采用微信方式;采用线下复试的,考生需按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做好复试各项准备,按时报到,并按学校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配合学校、学院做好防疫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时,系统软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包括学校端和考生端,学校端由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考生端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在系统中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提前掌握系统要求及具体操作方法。
(三)复试时间
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完成时间为3月30日之前,参加复试对象为全部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二批复试完成时间为4月10日前,参加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具体复试笔试形式、复试面试时间、复试地点等,各学院在规定时间段内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学院的主页或电话咨询相关学院,查看复试时间安排。考生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线上复试使用,在保持清晰度的前提下控制文件大小)或纸质版(线下复试使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身份证(正反面);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往届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学位证(带照片)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学院考查要求准备的其它材料。
采用线上复试模式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按所报考学院要求提前往系统上传资格审核资料,并在系统阅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校在开学报到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请妥善保管以上资料纸质版。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考查、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三部分,专业知识考查指的是《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部分,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初试业务课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的考生,需电话咨询学院,可在本人所在学院的其他复试科目中选择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结业生)按要求参加学院安排的加试科目考试,加试组织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自行制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具体实施。跨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加试科目考试请咨询本人所报学院。
MBA、MEM和MPAcc考生必须在复试环节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查。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学院可在面试中进行,也可采用单独测试,并记录成绩。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科研实践获奖情况、人文素养等考生的综合素质,并记录成绩。
专业知识考查分值为100分,听力成绩为50分,综合面试分值为50分;加试科目分值100分。
3、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同时我校在研招网平台给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务必尽快进行确认,将考生状态置为“待录取状态”,否则,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凡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和确认了“待录取状态”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允许调往其他学校。
(五)复试纪律
1、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采用线上复试模式的考生所需环境
1、笔记本电脑(配置摄像头和麦克风,能够保证视频、通话质量清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配置较高的设备);
2、智能手机;
3、宽带网络(尽量选择宽带网络,4G热点作为备用网络);
4、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考生座位1.5m范围内没有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以及规定以外的其他电子设备。
(七)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收费办法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线上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75元/人次;采用线下复试的考生,面试收费30元,笔试课程每门30元,外语听力收费20元。
五、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30日前寄到拟录取院(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研工办,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对可能存在质疑的体检报告,学校在开学后会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六、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A%+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B%],其中:复试成绩=[听力成绩(5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50分)]。
其中,A可选70或60;B对应可选30或40(A+B=100),由各学院自主选择,并向考生公布。
6、第一志愿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专业。因特殊原因确要更改的,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进行更改。所有更改、调整专业的工作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进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研招网平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相关信息,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全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考生应保持报名时填写的移动电话和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官网发布的通知。
八、其他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