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习情况、科研水平、学术成绩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兴趣的考察,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探索符合各层次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推免直博生、海外直博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2月10日。具体专业及导师简介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pgs.ruc.edu.cn/)。
根据学校统一政策安排,我院博士生按专业开展大类招生,报名时仅填报专业,不填报导师或研究方向。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22年12月10日前送达或快递到我院(申请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编号并排序),材料包括:
(1)个人信息表(见附件一);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3)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
(4)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
(5)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
(6)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可不提交);
(8)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原件1-2篇;
(9)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考非定向考生无需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10)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见附件三);
(12)报考定向(全日制)的博士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特别说明:已录取的推免直博生只须交第9项报名表和第11项专家推荐书,硕博连读生只须交第9项报名表】
3、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1.5至1:2.5。
(2)复试名单将于2022年12月中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4)复试内容与形式
(a)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各项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最终成绩排名。
(b)笔试:专业外语(满分5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00分)【专业外语考试内容涉及英语学术论文的阅读、翻译、写作等内容。报考计算机学科各专业核心科目考试内容为数据结构(50分)、数据库或者操作系统(50分)、程序设计上机考试(50分,仅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内容。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核心科目考试内容为管理信息系统(50分)、运筹学(50分)专业内容。
(c)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加试:离散数学和计算机软件基础(程序设计、编译原理、操作系统);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的加试:数据结构和程序设计)。同等学历考生除了加试两门业务课外,还要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我院不指定参考书目)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到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 20%、40%、40% 。
5、确定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并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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