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中“申请-考核”的具体招生 办法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物理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实施。 2、物理学院各专业招生专家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 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全面考核,确定通过考核者并推荐拟录取名单。 二、 工作原则 1、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的考核。 2、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 3、强化学科综合考核来选拔优秀生源,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在招生 中的自主权。 三、 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 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 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 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 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四、 申请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 个人申请 申请人不需选报导师,招生录取工作将按专业进行,录取后再双向确定导师。 2 / 6 申请人只能申报物理学院一个志愿,可登陆北京大学物理学院主页(网址: https://www.phy.pku.edu.cn/jyjx/zsxx.htm)查询本院研究生招生指南等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 11 日 09:00 至 12 月 6 日 17:00 报名网站: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体办 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 考志愿 200 元,须于上述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 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我院收 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 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A 电子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扫描全部报名材料(推荐信除外)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不超过 15M,命名格式为:专业(申请方向)+姓名),以附件形式 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 12:00 发送至 wlyjszs@pk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 式为:2023 申请+专业(申请方向)+姓名) B 纸质材料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每项单独装订(左上角单钉)后依次排序 (推荐信单放)。所有材料放入一个快递信封并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 12:00 前寄达我院(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9 号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西楼 131 教务办公 室,邮编:100871,收件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10-62751734。)。为保证材 料准确送到,请使用 EMS 或顺丰速递。过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不全视为自动 放弃申请。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查询材料是否寄达,请 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志愿信息锁定情况。 C 报名材料清单: (1) 《北京大学 202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 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 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 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 / 6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 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 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 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 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 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 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具 体标准如下: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60 分及以上(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②TOEFL(IBT)90 分及以上(2021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③IELTS(A 类)6 分及以上(2021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④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500 分及以上、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2018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⑥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8 年 9 月 1 日后获得); ⑦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接收发表的英文专业 性学术论文,经物理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定(2018 年 9 月 1 日以 后发表或接收)。 (二) 初审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根 据申请材料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2、综合初审结果和各招生专业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名 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物理学院主页公布。 4 / 6 (三) 复试 考核时间初步安排在 2023 年 3 月下旬或 4 月上旬。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 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我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 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如我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我院要求提 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物理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进 行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对学生的学科 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综合申请人的各方面情况,各专业招生 专家组确定“拟录取人选”。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 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笔试或 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 录取 物理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 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 给我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 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六、 专项计划(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培养 的新机制,我院继续实施“科研经费博士计划”招生,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 我校。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 2023 年我院拟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科研经费博士计划”研究生 5 / 6 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为: 招生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070205 凝聚态物理 纳米结构和低维物理 070205 凝聚态物理 宽禁带半导体物理和器件 070401 天体物理 引力和高能天体物理 除“科研经费博士计划”外,我院同时开展重点交叉学科等专项博士计划招 生工作。 各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和方法与我院普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一 致。如确定以某专项计划录取,我院将与申请人本人确认。 七、 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 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申请人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申请人应自 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申请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 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 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申请人、考试工作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申请人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 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 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 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 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我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 6 / 6 我院受理后将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 查。 九、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招生简章的 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物理学院网站《2023 年物理学院研究生 招生报考指南》。 3、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物理学院负责解释。 4、若上级部门在 2023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 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 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s://www.phy.pk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734。 招生咨询邮箱:xiaoli613@pku.edu.cn。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2022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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