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考试招生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我所2023年继续施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
一、选拔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招生
三、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水平等方面。
四、选拔范围及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博士生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B、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C、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D、GRE成绩310分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E、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3、学习方式要求: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4、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五、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所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2、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向我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所;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racefeng@nankai.edu.cn。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南开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位审核
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外公示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公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数学所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数学所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调档及录取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报到注册
凡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证书,直博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硕博连读生需携带本人研究生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供学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申请考核制”工作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2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2年11月25日-30日。
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4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5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或我所网站提前通知。所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我所发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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