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研究院在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南开大学校发文件《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学科及专业发展的现状,制定了我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2.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院长任组长的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研究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研究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材料审核小组:由相关领域3名以上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综合考核小组:在研究院统一时间安排下,以学科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组织1~2个相对固定的综合考核小组(包括申请导师的相关研究领域5名以上教授或博导),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范围
我院可对普通招考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的教授名单如下所列:
王磊,冯露,刘斌,王颖,王威。
四、申请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
①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④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⑤ 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4.学习方式要求: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5.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需在综合考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
五、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并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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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23号南开大学泰达学院一区408
徐老师收
电话:022-66229587
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尽量选用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同时请将上述材料按照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2023年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报名号+考生姓名.pdf”,例如:“2023年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1005599999李明.pdf”),发送至邮箱xubo@nankai.edu.cn。
3.审核申请材料
(1)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检查合格者,可提交至材料审核小组进行评估。
(2)组织相关领域3名以上教授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等方面。审核小组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记录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
(3)审核小组根据评审材料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面试
(1)综合考核时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
(2)在研究院统一时间安排下,组织综合考核小组(包括申请导师的相关研究领域5名以上教授或博导),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
(3)综合考核小组面试过程中要考察考生以下方面的内容: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此外,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需提交现场记录,并填写《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表》,需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录取
研究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研究院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在以下两个时间段内完成,考生可选择其一并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报考。
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计划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2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2年11月25日-30日。
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计划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4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5日。
以上时间安排与校招办通知保持一致。如有调整,以学校研招网及研究院最新通知为准。
七、其他
1.“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在第一个招考时间段内完成博士招生的导师,报考窗口将会被关闭,不能再招收博士生。
2.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档案及工资关系审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无法调入档案和工资关系,将取消录取资格。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在新生报到注册时,各院(所)需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