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72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直博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进行调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人数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s://www.shsmu.edu.cn/yjsy/info/1059/5218.htm)。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三、选拔方式
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一)申请-考核制
1.申请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③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④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⑤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考生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报考“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简称“临-专”项目,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有标注)的考生必须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的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最迟须于入学前进入专科基地培训)。
2.申请材料提交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者,于2022年10月18日至12月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b.sjtu.edu.cn/wsbm1/bsbm1.htm),报名时须在网上同时提交体现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学研究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同类材料若有多份文件,须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上传完成后建议下载文件自行检查)。
(1)应届生需提交:
①身份证;
②学生证;
③学籍认证报告;
④硕士期间成绩单;
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⑥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和论文目录等;
⑧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可参考报名系统中模板);
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专利等科研成果,如论著已发表需附杂志发表的论文全文,如论著已录用未见刊状态需附录用通知扫描件及论著全文)
⑩获奖证书;
⑪至少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只需提供专家的Email等信息)。
(2)往届生需提交:
①身份证;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③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
④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⑥硕士学位论文;
⑦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可参考报名系统中模板);
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专利等科研成果,如论著已发表需附杂志发表的论文全文,如论著已录用未见刊状态需附录用通知扫描件及论著全文)
⑨获奖证书;
⑩至少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只需提供专家的Email等信息)。
备注:外语选择语种为法语的考生须提交五年内(2018年1月后获得)的TCF/TEF/DELE/DALF法语水平考试相应证书扫描件,须达到B1(含B1)水平以上方可申请。
研究生院将于2023年2月底再次开放报名系统,以便考生更新发表(或录用)论文、学位论文(或摘要)、科学研究计划书等材料,请届时关注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网址:https://www.shsmu.edu.cn/yjsy/zsgz1.htm)通知。所有申请材料须如实提交,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有资格。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选择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于2023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届时以研招网(https://yzb.sjtu.edu.cn/)通知为准)。外语选择语种为法语的申请者,只需提供五年内(2018年1月后获得)达到B1(含B1)水平以上的TCF/TEF/DELE/DALF法语水平考试成绩或证书即可(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招生办),不组织统一的法语水平考试。
4.材料评审
医学院按学科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根据考生外语成绩、以及学习和科研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得出材料评审成绩。
5.综合评分
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规模,结合考生外语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设定各学科专业综合评分成绩的合格线(综合评分成绩由外语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各占50%计算而得,满分100分)。各培养单位各学科将根据招生规模及达线人数,按综合评分成绩由高往低的原则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6.复试
进入复试者即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①专业课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以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为主,满分100分;
②综合面试。包含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主要考查学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满分100分。
复试时需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并至少保存1年)及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
7.录取
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综合评分+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列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得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入学通知书将与以其它招收方式拟录取考生的通知书一起发放,秋季正式入学。
(二)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关于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收办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三)硕博连读
1. 招生对象
仅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生须根据硕转博招生要求,并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申请。
2. 招生程序
(1)申请硕博连读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具体起止时间以医学院网上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同类材料若有多份文件,须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①硕士阶段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专利等科研成果,如论著已发表需附杂志发表的论文全文,如论著已录用未见刊状态需附录用通知扫描件及论著全文)。
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参考模板:《科研计划书模板》
③至少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只需提供专家的Email等信息)
(2)申请者可免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选拔,与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进入复试的考生同步复试、择优录取。
(3)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专家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用A4纸打印);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③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④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可参考报名系统中模板);
⑤招生培养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录取名单经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入学通知书将与以其它招生方式拟录取考生的通知书一起发放,秋季正式入学。
四、报名费与学费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250元/人,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育收费公示(https://www.shsmu.edu.cn/caiwu/info/1030/2228.htm)。
五、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人事档案须转至医学院,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六、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招生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说明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暂定于2023年3月11日举行(届时以研招网(https://yzb.sjtu.edu.cn/)通知为准)。
2.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将由学校在2023年4月底统一组织评审后确定进入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名单,请及时关注。
3.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6.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7.学籍和学位认证:
(1)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2)学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邮编 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248
Email:yzb@shsmu.edu.cn
医学院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招生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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