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发改委和科技部等六部委批准建设的“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学院设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点,工程管理硕士点,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业设计、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 6 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并且与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软件研究所合作建设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2017 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0名。接收推免人数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
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
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
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
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
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招生院系、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017)
2、招生专业(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
3、开设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
1 01)嵌入式系统设计
2 02)智能硬件与系统芯片
3 03)通信与应用电子
4 04)光电子与物理电子
注:最终的研究方向,将在考虑学生规模、生源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各研究方向
的初试科目如下:
1、 01)嵌入式系统设计、02)智能硬件与系统芯片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
③ 数学(一)
④ 半导体物理、数字电路逻辑设计、电子线路,三门任选其一。
2、 03)通信与应用电子、04)光电子与物理电子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
③ 数学(一)
④ 电子线路、普通物理,两门任选其一。
(五)复试安排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六)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
录取。
三、培养方式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基
本学习年限为 3 年。
四、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费
学费总额为 4 万元。学生按学年收费,第一年交纳 2 万元,第二年交纳 2 万元。
学院设有普通奖学金(校级普通奖学金和院级普通奖学金)和多项专项奖学金(如专业奖学金等),同时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享有实习津贴。学院还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学生勤工助学、科研实习的机会,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上课地点及食宿
2017 级电子与通信工程 01)和 02)方向硕士研究生的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大兴校区,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协助解决大兴校区的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03)和 04)方向硕士研究生的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校区,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校区协助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的“转档”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转档”手续。“不转档”硕士研究生,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转入学校,在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八、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
避。
九、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67180,010-62767181,010-62767168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 1723N 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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