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等工程类以及临床医学类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包括工程类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招生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春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招生另行安排。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推荐信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5.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6(合格)或CET-4≥497(良好)或IELTS≥6.0或TOEFL≥85;
②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 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注: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即单证)申请者在报名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按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要求。
(6)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全日制医学硕士往届生,必须在报名前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专业方向原则上与报考方向一致)。
② 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报名时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③ 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者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原则上规格化均分不低于80分;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申请专业一般应与硕士专业相同;如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须提供书面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4)我校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东南大学硕士学位。
7.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学生按《东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执行。拟录取为本科直博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间与拟录取学院确定导师。
8.根据《东南大学关于推进硕博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2021级进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且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学生,拟录取为2023年入学方式为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硕博贯通培养申请导师,须按照本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9.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3)申请者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二、工作程序
1.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报名,同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2.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定。
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一般直接转博,不做硕士学位论文;拟申请硕士学位的,须经报考导师同意,并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转入博士生阶段后,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基本学制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6.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2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度有效。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7.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类别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专项计划除外)。
2.非理工科学院允许少量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全日制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在职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承诺如被录取,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评奖助学金。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各专项计划招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后随报名材料一起上传。
2.报考对口援建西部院校等专项计划考生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待教育部正式下达专项计划后再确定拟录取名单。
3.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所)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所)的研究生招生情况。若对学院(所)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所)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所)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说明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登录“www.cscse.edu.cn”,进入服务大厅,办理认证报告。
2.档案审核
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费标准如下:
4.我校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暂定50名。奖励标准2万元/人。可参考《关于2022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5.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7.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8.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经查实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9.学校将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考研考博有疑惑,可咨询电话/微信: 13657256749,QQ:276450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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