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北京大学年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授权的第一批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高级翻译人才的培养方面为国家曾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北京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的教育与训练,使其掌握扎实的双语转换与语言技术实用能力,获得丰富的语言服务管理经验,成为符合国家翻译专业资格认证标准,符合语言服务行业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语言服务管理专才。北京大学2017年计划招收英语笔译(语言服务管理)、日语笔译和日语口译三个领域的硕士研究生60名。其中英语笔译(语言服务管理)计划招收30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3名)、日语笔译计划招收10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3名)、日语口译20人(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0人),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
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
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
课。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
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
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如
下: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笔译科目:翻译硕士英语;日语笔译、口译科目:翻译硕士日语
③ 英语笔译科目:英语翻译基础;日语笔译、口译科目:日语翻译基础
④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关于考试科目④:我校翻译硕士英语、日语的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为1份试
卷,分为基础知识(100 分)和专业知识(50 分)两部分,满分 150 分,考生根
据报考专业选答。其中翻译硕士日语笔译、口译的专业知识相同。
(四)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
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主
要考查翻译能力及专业准备)。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
总成绩。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
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专业潜能的相关材料。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
录取。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含专业实习)。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
部。
四、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硕士学位翻译项目及研究报
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费
英语笔译和日语笔译总学费为5万元,日语口译总学费为8万元。在新生入学
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前分别按学年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
不能办理入学或注册手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
六、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的“转档”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入
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转档”手续。“不转档”硕士研究生,档案、户口
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公费医疗
和就业派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
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转入学校,在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
理。
七、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
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
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
避。
八、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 MTI 教育中心(英语笔译):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2767669
地址: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新楼113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mti.sfl.pku.edu.cn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日语笔译、口译)
咨询电话:010-62754090,010-62753141
邮箱:cuigh@pku.edu.cn;duxiaomei531@126.com
地址:北京大学民主楼 101 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sfl.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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