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相关说明
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为方便复试前考生及时了解学院的相关安排,请考生对照以下表格,以“身份证号后六位+姓名”的方式申请加入QQ群(入群后,请将备注名改为“专业+姓名”),入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
系名 |
所含专业代码 |
QQ群号 |
经济系 |
020101、020104、020106、020205 |
451185385 |
金融系 |
020204、025100 |
342446130 |
经管与财税系 |
020201、020202、020203 |
258149921 |
国际贸易系 |
020105、027000、025200 |
337476370 |
MPA |
125200 |
230130081 |
二、复试相关安排
(一)报到、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全日制所有专业: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MPA: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到地点:经济学院北一楼周春厅
特别提醒:
(1)复试考生可凭网上复试名单(截图)或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校门。
(2)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二)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
1、笔试具体安排
笔试时间:详见“附件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复试科目:请查阅“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时间:详见“附件1”
(三)体检
体检地点: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或四川大学校医院(仅限本校应届生)
体检表交回时间、地点:3月27日下午5:30前交到经济学院一楼北118
(四)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凡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9日22:00前(早于3月19日复试的,须在复试前一天),提交《2023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scuyz@scu.edu.cn。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由于我院部分专业上线考生数较多,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研究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同意,对以下专业复试总分分数线做如下调整,单科分数线不变。专项计划考生不提线,未列专业不提线,详见: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https://yz.scu.edu.cn/zsxx/Details/a4d3ea1c-1f3b-4ad3-85a2-ad41b660311c)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总分)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372 |
020105 |
世界经济 |
360 |
125200 |
公共管理 |
199 |
各专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3”
四、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含英语口试)100分,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全日制)
加权公式:S总=(S初/3)×50%+(S复/2)×50%(非全日制MPA)
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科目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五、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
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12JJ34xy56#。请在3月23日上午9点以前完成网上缴费。
六、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北118
联系电话:02885418561
七、举报受理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3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02885412012;邮箱:scujjxyjwyx@163.com
具体地址:经济学院北313
八、考生注意事项
1.我院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详情请关注我院官网上关于调剂的通知;
2.不能按时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关于拟录取结果、政审函及调档函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等相关内容,请考生及时关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和经济学院官网的通知。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