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和《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有关规定要求,经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2023年本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调剂报考条件
1.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
专业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初试总分 |
拟接收调剂人数 |
拟入围调剂复试人数 |
备注 |
|
085405 |
软件工程 (非全日制) |
50 |
50 |
75 |
75 |
285 |
23 |
40 |
含联合培养项目22人 |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工学门类。
3.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4.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对应专业调剂复试分数线。
5.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对应专业(门类/类别)学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初试统考科目应为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第二单元:201英语一,第三单元:301数学一。
7.初试第四单元科目应为电子科技大学自命题科目:860软件工程学科基础综合,813电磁场与电磁波,818固体物理,862工程控制基础,839自动控制原理,865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基础,835线性代数,830数字图像处理。
8.初试第四单元科目为860软件工程学科基础综合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其他报考条件下优先入围。在同一科目优先级下申请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入围。
9.已参加过我院复试并且复试单科或总分未合格的考生不能再申请同一专业(方向)的调剂。
10.调剂考生在我校同一批次只能选择一个调剂志愿参加调剂复试。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同时接受了我校多个调剂复试通知,原则上安排在考生首先同意复试的调剂志愿。请考生审慎选择。
二、调剂时间安排
时间 |
平台/地点 |
事项 |
具体要求 |
4月6日 0:00-12:00 |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
调剂信息填报 |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
4月6日 13:00-15:00 |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
择优给符合调剂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
结合接收调剂报考条件和入围调剂复试的人数/比例,在同一科目优先级下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发放复试通知(860软件工程学科基础综合的调剂考生优先入围)。4月6日16:00前未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放弃。如入围人数末端出现总分同分情况以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 |
4月7日中午12:00截止 |
校研招网 |
1.复试信息确认 2.专项信息填报 3.打印复试通知单 |
见《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zsgl.uestc.edu.cn/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信息确认,填报专项信息、缴费、打印复试通知单等操作。在我校参加过复试缴过费的考生无需再次缴费。 |
4月7日13:00截止 |
飞书平台 |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传 |
详见《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中第三点。 |
4月7日 |
飞书平台 |
学院进行 线上资格审查 |
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
学院网站 |
公布复试名单 |
https://sise.uestc.edu.cn/xwtz/tzgg/ygk.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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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9:30-11:30 |
沙河校区主楼东313 |
笔试 |
笔试科目:《程序设计》(C语言),闭卷,满分200分 |
4月10日13:00开始 |
沙河校区主楼中 |
外语测试、综合考核 |
面试具体分组及地点安排将在飞书群公布 |
4月11日 |
校研招网 |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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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
学院网站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https://sise.uestc.edu.cn/xwtz/tzgg/ygk.htm |
1.学院认可调剂考生在我校原学院的复试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原则上不再参加复试。其他考生及我校原学院复试成绩单科或总分未达到复试成绩合格要求的需要再次复试(笔试及面试)。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在系统中按照志愿顺序填报1名意向导师。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将根据学生总成绩、填报的导师意向和拟录取专项等综合进行匹配导师。
三、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的准备、材料提交、内容流程等详见《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https://sise.uestc.edu.cn/info/1026/9907.htm。
2.说明: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时间每门6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
(2)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关于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教育部关于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对接工业软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等国家急需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围绕科教结合产教融合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发挥学校电子信息学科优势,实施政府、高校、企业参与的协同育人新模式和新机制,我院部分招生计划设置为科教结合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计划,拟接收调剂22人,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招生专业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宜宾研究院 |
085405软件工程 |
非全日制 |
20 |
喀什研究院 |
085405软件工程 |
非全日制 |
2 |
说明:考生“复试信息确认”的时候须在系统中填报本人的普通计划(非联合培养项目)及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意向顺序。我院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考生填报的项目意向和招生计划等要素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录取项目(普通计划或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
有关项目详细信息可查看《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报考指南》(见附件)。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1.咨询渠道
地址: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01327,邮箱:rjgczs@uestc.edu.cn
2.申诉渠道
复试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申诉申请。学院在接到申诉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
申诉电话:028-83202533,邮箱:rjss@uestc.edu.cn
五、其他
1.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请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打印。
2.招生信息公布渠道:复试相关具体安排将公布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estc.edu.cn/、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网站-“部门公告”-“研管科”https://sise.uestc.edu.cn/xwtz/tzgg/ygk.htm。
3.拟录取等相关要求详见学院复试通知:https://sise.uestc.edu.cn/info/1026/9907.htm。
4.考生调剂录取后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
5.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