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和《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有关规定要求,经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2023年本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调剂报考条件
1、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专业 |
研究方向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总分 |
拟接收调剂人数 |
拟入围调剂复试人数 |
备注 |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0 |
50 |
75 |
75 |
315 |
3 |
6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2 光电材料与集成器件 |
50 |
50 |
75 |
75 |
285 |
3 |
6 |
含长三角研究院(湖州)联合培养项目1人,天府绛溪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2人 |
03 计算机技术 |
50 |
50 |
75 |
75 |
285 |
2 |
4 |
含长三角研究院(衢州)联合培养项目1人,天府绛溪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1人 |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工学门类。
3、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对应专业调剂复试分数线。
4、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对应专业(门类/类别)学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初试科目要求如下,其中第四单元科目应为电子科技大学自命题科目:
专业 |
研究方向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1 数学(一)或302 数学(二) |
818 固体物理 或834 物理化学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2 光电材料与集成器件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1 数学(一) |
813 电磁场与电磁波或840 物理光学或832 微电子器件或866 固体电子学基础 |
03 计算机技术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1 数学(一) |
820 计算机专业基础 |
6、所有符合调剂报考条件并申请调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入围。
7、已参加过我院复试且复试单科或总分未合格的考生不能再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
8、调剂考生在我校同一批次只能选择一个调剂志愿参加调剂复试。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同时接受了我校多个调剂复试通知,原则上安排在考生首先同意复试的调剂志愿。请考生审慎选择。
二、调剂时间安排
事项 |
时间 |
平台 |
具体要求 |
调剂信息填报 |
4月6日(周四)0:00-12:00 |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
学院于4月6日0:00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接收通道,并于4月6日12:00关闭。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进行填报。 |
择优筛选符合调剂报考条件的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 |
4月6日(周四)12:00-15:00 |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
1、学院审核考生填报的调剂信息,结合接收调剂报考条件和入围调剂复试的人数,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4月6日16:00前未在系统中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若入围人数末端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第四单元、第三单元、第二单元、第一单元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 2、若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放弃,学院将依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遴选候补者。候补者须在4月6日18:00前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
公布复试名单 |
4月6日 |
见学院网站通知 |
复试资格以学院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
1、复试信息确认 2、专项信息填报 3、打印复试通知单 |
4月7日(周五)0:00-12:00 |
校研招网 |
见《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考生须于4月7日12:00前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zsgl.uestc.edu.cn/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信息确认,填报复试信息、缴费、打印复试通知单等操作,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在我校参加过复试缴过费的考生无需再次缴费。 |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传 |
4月7日(周五)12:00截止 |
飞书平台 |
1、见《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基础与前沿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中“三、考生提交材料的内容”要求。考生在补充材料每一页正面右下角签字确认,于4月7日12:00前上传至飞书平台 2、请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命名,于4月7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iffs_yjs@uestc.edu.cn。 |
学院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
4月7日 |
飞书平台 |
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
调剂考生现场笔试 |
4月10日(周一)9:30-11:30 |
现场 |
1、具体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飞书复试群内发布; 2、笔试科目为《专业英语》; 3、笔试时请带身份证原件、复试通知单、准考证于开考前交由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 |
调剂考生现场面试 |
4月10日(周一)下午 |
现场 |
1、具体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飞书复试群内发布; 2、面试时请带身份证原件、复试通知单、准考证于开考前交由工作人员查验。 |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查询 |
4月11日 |
校研招网 |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4月12日 |
见学院网站通知 |
http://www.iffs.uestc.edu.cn/ |
1、所有调剂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调剂复试,复试成绩以我院组织的调剂复试为准。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系统中按照志愿顺序填报1-2名意向导师。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将根据学生总成绩、填报导师意向和拟录取专项等综合情况进行导师匹配(我院导师介绍详见导师风采https://yjsjy.uestc.edu.cn/gmis/jcsjgl/dsfc?yxsh=21&zydm=)。
三、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的准备、材料提交、内容流程等信息详见学校《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基础与前沿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2、说明: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为《计算机基础》、《科技文献阅读与写作(英语)》。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每科笔试时间一般不少于6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
(2)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关于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教育部关于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对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等国家急需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围绕科教结合产教融合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发挥学校电子信息学科优势,实施政府、高校、企业参与的协同育人新模式和新机制,我院部分招生计划设置为科教结合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计划,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招生专业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天府绛溪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 |
085400-电子信息 |
02光电材料与集成器件 |
2 |
03计算机技术 |
1 |
||
长三角研究院(衢州)联合培养项目 |
085400-电子信息 |
03计算机技术 |
1 |
长三角研究院(湖州)联合培养项目 |
085400-电子信息 |
02光电材料与集成器件 |
1 |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1、咨询渠道
通讯地址:基础与前沿研究院研究生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3208925,邮箱:iffs_yjs@uestc.edu.cn
2、申诉渠道
复试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申诉申请。学院在接到申诉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
申诉电话: 028-83201896,邮箱:liziheng@uestc.edu.cn。
六、其他
1、调剂申请单请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打印。
2、招生信息公布渠道:复试相关具体安排将公布在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estc.edu.cn/、基础与前沿研究院网站:http://www.iffs.uestc.edu.cn/。
3、拟录取、体检等相关要求详见学院复试通知:https://www.iffs.uestc.edu.cn/info/1067/5230.htm。
4、考生调剂录取后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
5、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学校要求进行。
基础与前沿研究院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