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化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南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全院实行差额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
2023 年 3 月 30 日(周四)14:00 开始
2.复试地点: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汉语言文化学院,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我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须到南开大学参加复试。根据校园管理规定,目前进入南开大学校园需要一定的手续,具体入校方式请考生持续关注学院通知。
2.考核方式:面试。
3.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国语等多个方面。
4.我院将会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5.录取成绩计算
复试权重为 40%。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
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 3 个月)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pdf 扫描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5.2023 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未取得毕业证(须 2023 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 9 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7.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10.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前应阅读并签订《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告知书》。
注:
1.以上材料请考生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uzishan911@163.com,每一个电子版文件必须是 PDF 格式或 PDF 扫描件,不要用 PNG 截图格式,各项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标注命名(如:“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压缩包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
2.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于 3 月 30 日上午 10:00 到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汉语言文化学院 406 办公室报到。届时将比对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学历认证上的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查验后退还原件,《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给学院留存。
3.复试交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90 元/人次,请考生于复试当天上午到 406 办公室报道后,到 304 财务室交纳复试费,请提前准备 90 元现金,不予找零。
五.调剂
具体安排后续公布,请考生关注学院通知。
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
不符合规定。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
之和,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8.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9.提供虚假信息。
七.其他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面试考核请考生安静候场,全部复试完请立即离开。
3.全部复试结束,待复试成绩核准无误后,学院会将考生复试成绩公示在学院网站上。
4.学院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23501025/ xuzishan911@163.com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
https://yzb.nankai.edu.cn/
汉语言文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s://hyxy.nankai.edu.cn/
汉语言文化学院举报投诉电话:85358916
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