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一)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选拔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 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贯彻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水平综合素质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以及能源动力学科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一)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强、冉景煜
副 组 长:邓扶平、孙 宽、赵良举、李 俊
成 员:蒲 舸、杨仲卿、吴春梅、付 乾、王 锋
秘 书:周小为、曾理
(二)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
(三)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每个考核小组由至少本学科7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一半以上专家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对考生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并给出考核成绩。
(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考核小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博士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计划下达我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33人;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17人。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 普通招考学术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重庆大学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 硕博连读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五、考核程序
(一) 申请资格审核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核查,审查结果见我院官网通知。
(二) 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依据博士研究生招考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
(三) 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考核”两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小组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若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一步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除外)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2)“学术水平考核”内容涉及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
2.综合考核流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学术水平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分为考生自述和综合问答两个部分,主要包括:
① 考生自述:主要采取PPT汇报形式,包括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时长10分钟以内)。
② 综合问答:考生自述完成后,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开始从以下几个方面,即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提问,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给予评分。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时间4月8日- 4月23日,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加入QQ群(群号:704429696,考生编号后三位+姓名申请入群),届时将在群内通知。
(四) 体检安排
确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或于4月1日至4月26日间在重庆大学A区校医院体检,并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体检报告发送至邮箱: cqu010d@cqu.edu.cn。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 成绩计算
1.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2.综合考核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学术水平考核”主要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英语成绩(百分制)×10%+专业基础成绩(百分制)×40%+专业综合成绩(百分制)×40%+综合能力成绩(百分制)×10%
3.综合考核专家组中,招生导师给出的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面向社会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由学校根据专项报考生源规模、生源质量及申请考生标准分数,下达专项招生计划,由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标准分数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二) 拟录取
学院根据选拔录取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也完全相同,则按照专业综合、专业基础、综合能力、英语成绩的先后顺序,再进行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成绩不满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均不予录取。
(三) 调剂录取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向学院提交调剂招生申请,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上传招生需求信息,包括招生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名额等内容。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调剂录取等工作,均须按照学院已制定并公示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 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 此次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三)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 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在正式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申请考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有关争议由申请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申请考生无法录取、入学,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公示与考核监督
(一)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于2023年4月7日前,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官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通知公示”栏目进行公示。
(二) 综合考核成绩于2023年4月26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路径同(一)。
(三) 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四) 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实名申请成绩复查,流程为: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给招生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复查成绩并反馈给考生,原则上复查成绩只核查计算时各项成绩与原始成绩是否一致,加权计算是否有误,不对原始成绩本身提出质疑。
(五) 学院申诉途径:
电话:023-65102476; 邮箱:cqu010d@cqu.edu.cn。
九、本细则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