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概述
第一节 法理学释义
法理学是法的一般理论、基本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第二节 中国法理学
一、中国法理学的历史
(1)词源——“法理学”一词来源于日本
(2)最早使用——梁启超《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3)普遍使用——20世纪90年代
(4)课程开设——旧中国少数
(5)词禁阶段——建国后,法理学被认为是资产阶级专有名词而禁止使用
(6)替称阶段——78年后,“法学基础理论”
(7)解锢阶段——80年代中后期,有人开始正式使用
(8)普遍接受——90年代后
二、中国法理学的体系
(1)本体论问题——法是什么——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等
(2)价值论问题——法应当是什么——法的价值概念、法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等
(3)历史问题——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古代法律制度、近现代法律制度、法律发展、法制现代化等
(4)运行问题——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职业、法律方法、法治国家等
(5)社会问题——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道德、法与科技、法与生态文明
三、中国法理学的未来
(1)科学形象的确立
(2)实践指向的增强
(3)学术流派的多样化
(4)科技互动更加深入
(5)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
(6)理论创新与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第三节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1)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
(2)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
(3)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
(4)学习法理学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二、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1)善于从生活中具体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检验法理学理论。
(2)联系其他学科知识来理解、掌握法理学理论。
(3)了解法理学发展史来理解、掌握法理学理论。
(4)联系、比较中西方法理学来学习法理学。
(5)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现状,积极参与法理学讨论。
(6)注意部门法学与理论法学的学习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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