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科目
专业课综合与政治(含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政治)
二、复试参考书
①《财务会计学》(第八版),戴德明、林钢、赵西卜编,2016年。
②《财务管理学》(第六版),荆新、王化成、刘俊彦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第三版),王军旗、华昊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三、同学力加试
基础会计、管理学
四、加试参考书
《基础会计》,刘永祥、刘桂春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15年。
一、专业课笔试参考书
1。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
2。财务管理2007(第一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王斌
3。管理会计学(第三版) 经济科学出版社 潘爱香
4。审计学(第三版) 经济科学出版社 赵保卿
二、复试成绩
1。 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的平均值。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50%范围内,由学院自定。
2。 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录取
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试成绩有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专项计划可适当降低标准。
2。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院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生资格时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4。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
《管理学》(第二版),赵继新等主编,2012年。
五、计分权重
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初试成绩为考生原始初试成绩除以五(工商管理硕士及会计专业硕士除以三)所得商数(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定,初试成绩权重一般为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