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国双庭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不断推进,已与近百所世界顶尖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法学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2013年,在世界著名的高等教育QS排名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一名。2015年至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连续三年位列QS排名全球前20名左右,稳居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名及亚洲前三名。
专业简介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法学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是法学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中国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学。其中中国宪法学方向主要研究中国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在中国社会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体问题;比较宪法学方向主要研究西方国家和非西方国家的宪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宪法案例,既作国别性的研究,亦作比较性的研究;中国行政法学方向主要研究中国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实践问题;比较行政法学方向主要研究西方国家和非西方国家的宪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重大案例,既作国别性的研究,亦作比较性的研究。
招生目录
参考24年招生
学习方式
全日制
招生人
计划招生人数8人、推免5人
研究方向
不区分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
③615宪法与行政法
④803法学综合卷
专业备注
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 宪法、行政法、刑法、刑 诉、民法、民诉。复试阶段 进行专业面试。
复试分数线
24年:总分345、政治50 英语55、专业课90/90
23年:总分345、政治50 英语55、专业课90/90
22年:总分345、政治55、英语55、专业课90/90
21年:总分345、政治55、英语55、专业课90/90
20年:总分345、政治55、英语55、专业课90/90
19年:总分345、政治55、英语55、专业课90/90
18年:总分345、政治50、英语50、专业课90/90
参考书目
《法理学基础(第二版)》孙春增,北京大学出版社;
《法理学要义》孙春增,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法制史》(第四版)曾宪义、赵晓耕,北京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北京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学(第四版)》罗豪才、湛中乐,北京大学出版社;
《刑法学(第八版)》高铭、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第六版)》作者:陈光中,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法(第七版)》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江伟,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学(第七版)》杨紫烜、徐杰,北京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学》杜颖,北京大学出版社;
《商法(第二版)》王保树,北京大学出版社;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余劲松、吴志攀,北京大学出版社;
录取信息
2024录取
进复试:5人(406、401、385、379、378)
最终录取:3人(401、406、379)
2023录取
进复试:6人(393、391、389、383、383、381)
最终录取:4人(393、391、383、383)
2022录取
进复试:8人(404、401、399、398、395、392、392、392)
最终录取:4人(404、395、398、392)
2021录取
进复试:6人(405、393、384、381、375、374)
最终录取:4人(384、381、393、375)
2020录取
进复试:9人(最高分411、最低分371、一名少干计划347)
最终录取:6人(最高分411、最低分374、一名少干计划347)
2019录取
进复试:4人(360、349退役大学生计划、349、34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
最终录取:3人(360、349退役大学生计划、34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
2018录取
进复试:2人(363、385)
最终录取:2人(363、385)
2024年复试及录取细则
1. 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进行录取工作。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面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降序排队录取,录取到所规定的数额为止。
2.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在100分中占60%,复试成绩在100分中占40%。
总成绩=(初试4门成绩相加之和÷5×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
2021年法学综合卷真题回忆
宪法15分
一、2019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废止了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的决定》第4条第二款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同有关部门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根据《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国务院与1993年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请分析《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合宪性和合法性。
行政法15分
二、简述我国《立法法》关于法律保留原则之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的主要规定
民法40分
四、案例分析:
2018年1月,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买受人乙应当在出卖人甲交付货物后的2个月内支付货款100万元,乙应当将货款支付到账户名称为“甲公司”的某个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月1日甲如约交付了货物。3月15日,甲公司、丙公司订理合同,甲将其对乙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丙。按照约定,丙在缔约当日向甲支付了对价95万元。3月16日,甲将债权转让的实时告知了乙,乙确认收到该通知。3月17日、丙将其银行账户信息(中国建设银行某账户)书面通话乙公司。
由于乙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处理付款事物的部分不知道债权转让的事实,逐于4月30日向甲的上述工行账户支付款100万元。由于甲公司对他人负责,该账户的全部款项被某法院强制执行。
丙没有收到货款,与乙联系。乙内部查清事实后,向丙表示《购销合同》约定了乙的义务是对称为“甲公司”的工行账户付款,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不能改变乙的债权。所以乙对上述账户付款100万元,即乙履行了自己的债务。
请分析:(1)丙公司对乙公司的请求权(25)
(2)丙对甲的请求权(15)
民诉(20)
五、请简述民事诉讼中的两审终审制度(12)
六、请简述民事诉讼处分权主义的主要内容,并举例说明(8分)
刑法(40)
七、请简述我过刑法上刑事责能力的类型(20)
八、案例分析(20)
甲被传销人员乙以谈恋爱为名骗到某地,根据传销组织的安排,乙、丙、丁等人将甲诱网传销窝点,并试图通过洗脑。恐吓、体罚、殴打等方式威胁甲,逼其加入传销组织,但甲发现情况异常后予以拒绝。后甲在多次请求离开被拒,并遭乙等人逼迫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予以警告,同时表示愿意交出随时携带的财物以求离开,但仍遭拒绝,之后乙、丙、丁等人,再次逼迫甲、并意图夺走甲手上的水果刀,甲持刀挥刺,划伤了乙的面部和丙的手部(轻伤),并刺中了丁的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随后甲放弃随身携带的行李,趁乱逃离现场。
请分析本案甲的刑事责任。
刑诉(20)
九、关于自由刑与羁押的区别,简要回答下列小题(10)
1.两者法律的渊源的区别?
2.两者的性质的区别?
3.两者的理由的区别?
4.两者的某用机关的区别?
5.两者的期限的区别?
十、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简要回答问题(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渊源指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非法是指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证据是是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效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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