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报考点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报考资格
请考生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说明。确定本人符合规定后,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凡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无法在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为1127。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有效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2.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仅接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
(1)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且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且具有北京户籍或2024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的往届生;
(3)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4)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请注意,属于以下两类情况的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
①“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或科目代码为“910-919”之间的,须选择1116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
②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1196陆军装甲兵学院报考点。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单位及本报考点的要求按时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按时完成网上支付初试费。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另外,请考生务必牢记“研招网”的网上报名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须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等,我校无法提供“研招网”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
4.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及时关注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考生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报名(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身份信息)。考生须如实并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6.考生须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会不定期公布硕士网上报名部分错误清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核实网上报名信息,有误者务必及时进行网上修改。
8.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所有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且符合要求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1.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将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于10月底前在本考点网上确认指南中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须按照要求,按时提供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2.考生一般应提交以下网上确认材料,最终以本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指南为准:
(1)本人截至2024年12月22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要求有照片且每学期均已注册)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
(3)往届生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提供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往届生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的,提供本人2024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均不含补缴)。
(4)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提供境外高校近期开具的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5)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在线验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在线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6)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的,上传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原件的照片,及北京高校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的照片(要求有照片且每学期均已注册),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
特别提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事项
1.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4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2.选择本报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提前联系本报考点,并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结果经相关部门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后,由本报考点告知考生。
3.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定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或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公众号“京师研招”或“bnuyzh”)查询招生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并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如有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8156
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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