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2025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中,英语达到如下条件之一者,英语免试。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3)参加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以上(3年内有效);托福90分以上(3年内有效);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3年内有效);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有效);WSK(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以上。
对于未达到以上条件的申请者,如通过初审,须参加英语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4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统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内容包含学术兴趣、已有成果、研究计划等。请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证明本专业外语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7)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材料:
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邀请函及会议宣读或发表论文);科研、学术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情况(邀请函及回国人员证明的复印件)等。
四、初审选拔
统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材料是否完整及符合申请条件。
审查合格的材料提交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5位教授组成的专业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与考生科研能力相关的学术背景、基础知识、研究经历、外语水平,以及和考生培养潜力相关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获奖等情况,并予以打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根据审核合格考生的初审成绩,分专业整体排序(0714Z1经济统计学的01和02方向整体排序,03和04方向整体排序;0714Z2应用统计的01方向整体排序,02方向整体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初审通过名单(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占用博士招生名额)。初审通过名单预计2025年1月上旬在统计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英语未达到免试条件的考生,通过初审后需参加2025年2月底的英语考试,英语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仅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英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初审通过且英语合格(达到免试条件或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预计2025年3月中旬在统计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5年3月底或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或专业)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形式包括笔试与面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60%)
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和理解。其中,经济统计学方向的考生笔试科目包括:微观与宏观经济学(100分)及国民经济统计学(100分),取两门成绩均值作为笔试成绩;应用统计方向的考生笔试科目包括:高等统计学(100分)及多元统计分析(100分),取两门成绩均值作为笔试成绩。
(2)面试(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40%)。
由复试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科研素质(含学术水平、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英语口语等进行考核,复试考核小组各位专家当场独立打分,取各位专家平均值为考生面试成绩。
两个阶段分别打分,复试考核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复试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统计学院网站对复试考核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0714Z1经济统计学的01和02方向整体排序,03和04方向整体排序;0714Z2应用统计的01方向整体排序,02方向整体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统计学院提出申诉,由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5号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1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0136
联系人:马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