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25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外国语要求及免试条件:
(1)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参加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30分(含)以上(2年内有效);雅思(学术类)6.5分(2年内有效);托福90分(2年内有效);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2年内有效);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日语:一级(N1)(2年内有效)。
俄语: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2级(2年内有效)。
德语:TestDaF4级、5级(TDN4、5)(2年内有效);DSH2级(2年内有效)。
法语:法语水平考试证书B2级(TCF/TEF)(2年内有效)。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德语(NTD)、法语(TNF)、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考试合格(2年内有效)。
(4)其他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
报考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语种考生须满足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免试要求,不满足以上语种免试条件的请用英语语种申请。未满足免试条件的英语语种申请者,如通过初审,须参加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报名者须于2024年12月5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试时需带原件);
7.往届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小组组长签字的开题报告全文;
8.研究计划书(不少于8000字);
9.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者获奖证书复印件。
寄送材料提示注意:
(1)请自备档案袋,并在封面用醒目、较大字体注明“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信息;
(2)纸质材料建议用顺丰快递寄送,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请见“联系方式”;
(3)提交纸质材料后,请及时在报名系统“信息公告”栏查询材料是否收到、是否缺项等情况;
(4)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审核,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四、初审选拔
1.由历史学院博士招生材料核查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提交各专业进行初审。
2.各专业设置初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初审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各部分满分值如下:
研究计划书:30分
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同等学力人员核心期刊论文):20分
研究成果:20分
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30分
初审委员会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通过初审后需参加英语考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初审或复试考核成绩,仅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英语考试将在2025年1月中旬进行。
初审合格且外国语合格(达到免试条件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在历史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将在公示复试考核名单时通知,考核小组由相关专业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和专业课笔试(笔试内容范围见附表)。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等,复试考核满分为300分,其中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60%,满分值为180分,108分及格;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满分值为120分,72分及格。笔试和面试分数有任何一项低于及格线则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历史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为最终总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考生在招生各环节必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不得作假,有伪造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