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序列的培养资格。拥有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三个学术学位博士专业。设有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硕士层次具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企业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三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院共有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会计专业硕士(MPAcc)和审计专业硕士(MAud)四个专业硕士项目;本科层次设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创业管理六个专业。
学院注重内在质量和外在品牌的双重提升,将管理与会计、财务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形成良好的知识体系整合平台。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为A,位列全国前2%-5%,第五轮学科评估继续保持佳绩。2017年9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院的两个二级学科企业管理和会计学入选“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群,学院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五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会计学专业入选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入选北京市“一流专业”。“会计与财务管理教师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一带一路”沿线中国企业海外治理风险研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项目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学院先后通过EQUIS国际认证、AACSB国际认证、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AMBA国际认证,会计专业2015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第三级专业认证,工商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专业2017年通过教育部第三级专业认证和中俄联合专业认证。学院会计专业硕士项目通过AAPEQ认证,获评MPAcc教育质量认证A级成员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不断加强,有8人次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有1位国务院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1位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位全国工商管理专业(MBA)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位全国会计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2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位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青年拔尖人才,1位“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5位北京市教学名师,3位北京市优秀教师,1位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4位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3位财政部“会计名家”,5位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位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获得者,2位北京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学院的学术氛围浓厚,提倡兼容并蓄、学术自由。依托重点研究基地、教学实验区、研究中心、虚拟学科研究平台等基础设施,学院在科研项目立项和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极大地提升了学院的核心竞争力。
学院本、硕、博毕业生目前广泛就职于政府机构和著名企业,就业层次高、雇主评价好、适应能力强,得到社会的积极认可和赞誉。
二、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简介
(一)项目概况
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国际商学院从2025年开始招收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素质高,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要求,具有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发现重大会计和管理实践问题、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会计领军人才。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说明: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考试前(以相关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③以非学历教育方式(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第七条)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2025专家推荐书.pdf)。
5.一般应具有5年及以上会计或相关领域工作经历(按入学之日计算)。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学制及录取类别
(一)学制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制6年。具体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二)录取类别
拟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
采取非全日制教学模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五、招生计划
拟招收人数待定。待上级主管部门计划下达后,另行通知。
六、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4年12月1日-2025年1月17日。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相关安排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
(3)交费说明:考生须在报名期间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考费,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不予退回。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留存。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考核的考生可于基本能力测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研招网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考核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以上第5、第6项材料请考生妥存,并在基本能力测试阶段资格审查时提交。
注:相关政策如有最新变动,学校将及时通知,请大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七、招考方式
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招生,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择优考核遴选。“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
(一)资格考核阶段
申请者须于2025年1月17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按序整理提交。
1.《2025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2025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5.本科、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有学术科研成果者,请提交科研成果列表和复印件(并注明一篇代表作):包括已发表的论文(中文发表含封面、目录及正文,外文发表含论文及检索证明),未发表的工作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
9.个人陈述及研究计划(个人陈述可包括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研究计划可包括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撰写,总字数不超过10000字);
10.个人中文简历。
请申请者按顺序扫描上述1-10项材料,以“姓名+会计专博申请材料”命名将以上材料用附件形式发送至dpacc uibe.edu.cn邮箱。
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直接递交或顺丰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814室,徐老师,电话:010-64494383。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作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退学处理。申请考核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均不退还。
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将通过资格考核的候选人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后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
(二)基本能力测试阶段
基本能力测试时间预计在2025年3月或4月(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考试时间安排、准考名单、考核内容及具体考核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基本能力测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八、体检
我校暂定将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文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费及住宿
(一)学费
拟定为58.8万元/生(4年共计),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二)住宿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一、培养和学位
研究方向由考生根据个人兴趣、课程模块和毕业论文选题确定,由校内导师组和校外导师共同培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会计博士专业学位。
十二、其他
1.现役军人报考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2.本简章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3.相关政策如有最新变动,学校将及时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十三、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国际商学院:
咨询电话:010-64494383/3156/2603
电子邮件:dpacc 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814室
邮政编码:100029
学校研招办: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传真)
学校总机: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 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信息及相关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