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系
法学院
招生专业(专业代码)
法学(030100)
招生人数
全日制:20
研究方向
00 (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2德语③662法理学④803法学综合(含刑法总论、民法总论)
备注:
按照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入学后结合指导教师与学生互选确定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培养。主要专业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社会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教育法学。
初试范围
662法理学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法的类型、法的概念、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律渊源、法的效力、法律体系、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法律全球化、立法的概念和特征、司法的概念及特征、法律解释、法律监督、法与现代化、法治等。
803法学综合(含刑法总论、民法总论)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解释方法、犯罪论体系、不作为犯、因果关系、违法阻却事由、错误论、犯罪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罪数理论、刑罚论等。民法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体系、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等。
复试范围
宪法的概念和类型、宪法发展历史、制宪与修宪、宪法解释、宪法审查制度、国家结构形式、行政与立法分权、政党和选举、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和民主政治等;行政和行政法的概念和历史、行政法主体的理论、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行为理论与程序、行政救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理论等。民事诉讼法(包括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刑事诉讼法(包括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以及司法制度相关内容。参考书目:许崇德等编:《宪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诉讼法不提供参考书目。
法学院
法学 专业简介
概 况
按照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入学后结合指导教师与学生互选确定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培养。主要专业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社会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教育法学。目前有导师21人,主要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法理自觉、现实关怀和国际视野的法学教育和实务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够从事相关学科和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教学工作,也能够供职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实务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
宪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学基础理论;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部门宪法;部门行政法等;
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学;企业法学;财政税收法学;金融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法等;
法学基础理论;法治与公共政策;立法学;司法原理与司法制度;法哲学与政治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学等;
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社会法学; 企业合规研究等;
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经济刑法学等;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仲裁法等;
教育法基础理论、现代学校制度研究、教育法治研究、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比较教育法研究等。
主要导师【适用2018年招生】
田雷 刘新民 胡雪梅 刘迎霜 熊琼 余锋 吴泽勇 王欢欢 于林洋 任海涛 柏浪涛 董保华 岑峨 张伟 田成刚 黄欣 凌维慈 陈俊 于浩 陈融 王景斌
专业课程
法学前沿、法律方法、法学研究方法、宪法学专题、行政法学专题、经济法原理、环境法基本理论、法理学专题文献、立法与司法原理、民法总则与人格权法专题、民商法前沿、中国刑法学原理、外国刑法学原理、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教育法学专题研究等。
研究生毕业后主要去向
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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