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质意义的民法与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即部门法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包括民法典,还包括民事单行法、民事特别法以及散见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民法规范。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按照一定的体例编纂并以法典方式命名的民法典。
2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与民事特别法。狭义的民法,是指除商法以外的民法典、其他民法规范。
1实质意义的民法与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即部门法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包括民法典,还包括民事单行法、民事特别法以及散见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民法规范。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按照一定的体例编纂并以法典方式命名的民法典。
2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与民事特别法。狭义的民法,是指除商法以外的民法典、其他民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