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
暨南大学口腔医学院前身为医学院口腔医学系,创建于1978年,1982年正式对外招生。1998年获批口腔医学临床硕士学位点,2000年成为首批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2012年获批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6年7月口腔医学院正式成立。学院现有行业教师71人,其中专任教师66人,骨干教师28人,具有海外经历教师1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比为72.72%。在专职教师中,教授或主任医师13名,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16名。现有拥有博士生导师1名,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39人,其中校内导师23人,校外兼职导师16人。其中有教育部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副会长1人,“暨南大学十佳授课教师”1名。学院自1982年开始招收六年制本科生,2004年改为五年制。本科生中港澳台学生(含留学生)占50%以上。目前在校本科生275生人。:学院现有拥有3个校内教学基地,其中直属附属口腔医院1所,直属综合性三甲医院2所。实习教学医院6所。所属第一附属医院口腔医疗中心为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东省重点临床专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3)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详见招生目录相关专业要求。
专业报考要求
①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仅限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报考
②不接受入学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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