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等本科生能达到及格和及格以上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政治理论素质,并有利于各个高等院校在专业上择优选拔。为此,教育部考试中心每年统一制订《考试大纲》作为考研命题的基本依据。
首先,命题专家必须严格按照《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对各个学科知识点的考查范围进行命题,试题的内容比例、题型比例应符合考试大纲的规定,强调试题的考查内容应“依据大纲且不能拘泥于大纲”。对考研政治的命题的考查内容来自于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文科)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理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毛泽东思想概论》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邓小平理论概论》由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其次,试题应科学规范。所谓科学规范主要是指:试题及答案无政治性失误、科学严谨,准确无误并尽可能避免有学术上的争议。
第三,试卷有一定的覆盖面和难度控制。所考查的知识点应尽量广泛,分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保持年度间试卷难度稳定。
第四,有确定的考核知识点,并能体现一定的能力考查目标。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之间知识点内在的联系,适当加强对综合的、跨学科的能力的考查。
《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对考生的能力考查的目标具体规定了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准确地再认或再现有关的哲学、历史、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知识。第二,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第三,运用有关原理,辨别理论是非,分析、论证某一观点的正确或错误。第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或实际问题。第五,结合特定历史条件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生活的背景,分析所提供的具体材料,引证有关事实,科学地评价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第六,准确、恰当地使用政治理论各个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楚、有理有据、合乎逻辑地回答问题。这些评价目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对考生知识性、理论素质、辨别与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以及理解、分析、比较、综合和归纳等能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