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的
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
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一级学科负责人和
二级学科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
2. 专家考核小组
按照一级学科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的考核工作。专家考
核小组由至少5名当年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组成(拟报考
导师可以参与考核,但不参与投票),其中一级学科负责人任专家考
核小组组长,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指定在职教师担任考核秘书。考
核小组成员应遵守《华中农业大学学术规范》规定的回避制度。
二、招考程序
考生网上报名,提交规定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科初选和考核,
提出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研究生院复核公示;
学校审批录取,研究生院组织上报。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
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
分记录。
2. 考生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考生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英语水平: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TOFEL:65 分(近五年)
(2)雅思IELTS:5 分(近五年)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 分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笔试60 分
(5)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12个月及以上(需提供海外留学证明)
(6)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 论文(不包括摘要)
5. 专业素质要求
硕士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或潜力突出,实践动手能力强。
以第一作者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不包括摘要)。
考生须提供拟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内专家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必
须来自其硕士导师),详细阐述其科研经历和培养潜质。四、招生导师
1. 当年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
2. 近五年内有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所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未
通过盲评、所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导师不得以“申请-
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五、招生指标
在学校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统筹分配转博指标和“申请-考核”
指标,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约为学院当年博士
总指标的10-15%。
六、考核程序
1. 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可约谈考生),对其政治素养、
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导
师和考生双向选择情况,确定参与集中考核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
2. 集中考核
(1)考生个人陈述
在规定的时间内以PPT 汇报形式展示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学术
成果和未来读博计划等。
(2)专家组考核,主要包括:
①外语水平考核: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
②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③综合能力考核: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
潜质等。
每名专家根据考生应考表现,独立做出评价。
3. 确定录取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时评出外语考核成绩、专业基
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外语考核成绩
占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
计算总评成绩,根据招生指标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审核,总成绩未满60者不予录取。
4.学院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考核
成绩、拟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拟录取名单在学院
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按规定格式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考生信息。
5.规范建档
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材料都要归档备查。组织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考核要全程录像,规范设计制作所需表格等材料,填写规范清晰,归档有序整洁,方便
调阅。
七、考核纪律
1.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考核过程注重选
拔质量,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2. 考生须在2020 年3 月15 日前确保材料送达,并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行为,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 以“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未来
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要求不低于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