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
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 1903 年建校至今,华中
师范大学已有 116 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 8 个,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1 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 22 个。中国语言
文学和物理学等 15 个专业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1 个博士学位授权
一级学科,33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
科,18 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28 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73 个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中心)60 余个,
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 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
重点研究基地 36 个。此外,学校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2 个,其他省部级
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研究基地 17 个。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面向港澳台招生计划由
我校自主确定。
一. 招生类别
符合教育部有关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者,需参加内地(祖
国大陆)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
I论。
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二. 招生专业
详见《2020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和《2020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 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四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
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四. 奖学金及学习费用
1.奖学金:按照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 号)及《财政部 教
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
140 号)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研究生均可申请有关奖学金。
2.我校的港澳台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标准参考内地(祖国大陆)
研究生标准,实际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 考生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有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
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
IIIII
(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
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
推荐。
5.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
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
体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发布。
六. 考生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 5 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
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9 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IV
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号龙成大厦 5-7 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七. 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全天 24 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程序: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
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
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
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三)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
为 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
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
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
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
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四)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
确认须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
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
核对。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
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
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
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7.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
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V八. 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科目设置: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 100 分)和
两门业务课(满分值为 150 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 100 分)和
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 100 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
名称及代码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各报考点具体安排。
时间:2020 年 4 月 18 日至 19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
30。
(二)复试
复试时间:2020 年 5 月中下旬。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地点、复试具
体时间、考生体检工作以报考的招生单位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的通知为准。
九.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
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
相同。录取通知书于 2020 年 7 月初寄发至各报考点。
VI十.入学
新生于 2020 年 9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
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
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
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 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