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为做好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本着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教育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2年,设有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城市经济管理三个系。学院教职工总人数83人,其中专任教师66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1人,副教授27人。学院有“楚天学者”3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者3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者2人。
学院建有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人口学、劳动关系、社区社会管理10个学术硕士点以及MPA专业硕士点和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并拥有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区域经济学、行政管理、社区社会管理5个博士点,还设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硕士点建构涵盖管理学、经济学、法学三大学科,实现了经管法多重学科并行发展模式。同时,学院努力完善以重点学科为中心,多学科均衡发展的学科建设体系。
学院现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和行政管理学两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同时也是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三个“湖北省重点学科”。社会保障学是“国家级精品课程”。学科和专业特色明显,竞争力强,优势突出,在同类院系中名列前茅。
我院学术梯队结构优良,师资力量雄厚,现有硕士生导师5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7人。专任教师中,许多为国内省内的知名专家学者,分别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学术团体中担任主要职务。学院专业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较高,教学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其中社会保障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我院培养体系完备,教学质量优异,现有全日制硕士生420人,博士生48人,MPA专业硕士研究生484人。且每年的招生人数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
二、推免接收计划
2020年各专业(不含MPA)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接受推免生数量视推免生生源质量同时参考本专业招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我校夏令营、研招开放日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1、考生注册及付费
2019年9月22日,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2、考生报考
2019年9月28日,开通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请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并于9月29日12: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3.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请有意愿选择我院相关专业推免研究生同学务必在9月29日12:00前填报志愿,之后填报“推免服务系统”的考生,我院将不再向其发出复试通知。学院将于分批次及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所有复试名单均会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公共管理学院网站。
4.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5.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将在网站主页公布复试细则及公示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注意浏览网上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10月9日(笔试时间:8:30-11:00,面试时间:14:00-17:00),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6.复试内容
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7.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接收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8.关于夏令营优秀营员及研招校园开放日考生接收工作的说明
凡拟申报我校夏令营优秀营员及研招开放日考核优秀的考生均需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因已进行过笔试面试,此类申报学生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应于 9月29 日8:00前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将于 9 月29日11:3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学生于学院规定时间前在系统中点确认复试。学院将根据系统中确认复试名单在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学生须再次于24小时内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1.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推免生可参评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7.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8.“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9.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0.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